廣義的心理健康是指一種高效而滿意的、持續的心理狀態。狹義的心理健康是指人的基本心理活動的過程內容完整、協調一致,即認識、情感、意誌、行為、人格完整和協調,能適應社會,與社會發展保持同步。

國外學者們對心理健康的標準作了一些表述。例如,英格裏士認為:“心理健康是指一種持續的心理情況,當事者在那種情況下能作良好適應,具有生命的活力,而且能充分發展其身心的潛能;”這乃是一種積極的、豐富的情況。不僅是免於心理疾病而已。麥靈格爾認為:“心理健康是指人們對於環境及相互間具有最高效率及快樂的適應情況。不僅是要有效率,也不僅是要能有滿足之感,或是能愉快地接受生活的規範,而是需要三者俱備。心理健康的人應能保持平靜的情緒,敏銳的智能,適於社會環境的行為和愉快的氣質。”馬斯樂則認為,心理健康的人要具備下列品質:

(1)對現實具有有效率的知覺;

(2)具有自發而不流俗的思想;

(3)既能悅納本身,也能悅納他人;

(4)在環境中能保持獨立,欣賞寧靜;

(5)注意哲學與道德的理論;

(6)對於平常事物,甚至每天的例行工作,能經常保持興趣;

(7)能與少數人建立深厚的感情,具有助人為樂的精神;

(8)具有民主態度、創造性的觀念和幽默感;

(9)能經受歡樂與憂傷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