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編臨床護理1000問

第三節 護士條例(2/2)

    61.護士發現病人病情危急時應如何處理?

    答:護士在執業活動中,發現病人病情危急,應當立即通知醫師;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病人生命,應當先行實施必要的緊急救護。

    62.護士發現醫囑違反規章或診療技術規範時應如何處理?

    答:護士發現醫囑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診療技術規範規定的,應當及時向開具醫囑的醫師提出;必要時,應當向該醫師所在科室的負責人或者醫療衛生機構負責醫療服務管理的人員報告。

    63.醫療衛生機構製定、實施護士在職培訓計劃有哪些要求?

    答:醫療衛生機構應製定、實施本機構護士在職培訓計劃並保證護士接受培訓,護士培訓應當注重新知識、新技術的應用;根據臨床專科護理發展和專科護理崗位的需要,開展對護士的專科護理培訓。

    64.護士在執業活動中,哪些情形下給予警告、暫停執業活動,直至吊銷執業證書?

    答:①發現病人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醫師的;②發現醫囑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診療技術規範的規定,未依照條例規定提出或者報告的;③泄露病人隱私的;④發生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等嚴重威脅公眾生命健康的突發事件,不服從安排參加醫療救護的。發生上述情形依照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暫停其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護士執業證書。

    65.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允許哪些人員從事護理活動?

    答:①未取得護士執業證書的人員;②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執業地點變更手續的護士;③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執業注冊的護士。

    66.護理倫理學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答:護理倫理學是研究護理實踐中相關道德問題和道德現象的學科,基本原則包括行善原則、尊重原則、醫療公平原則,它是護理道德的最一般原則,貫穿於護理道德體係的始終。

    67.臨床護理道德的要求有哪些?

    答:①尊重病人,維護病人權利;②護理與診治相協調;③整體護理的理念與個性化操作;④調動多方因素,提升護理質量;⑤審慎與勤勉。

    68.護理道德評價的標準有哪些?

    答:①護理行為是否有利於人體身心疾病的治療和康複,這是衡量、評價護理人員臨床護理實踐的主要標準;②護理行為是否有利於促進護理科學的發展;③護理行為是否有利於人類生存環境的保護與改善,是否有利於人類的健康和社會的發展。

    69.心理護理對護士素質的要求有哪些?

    答:①要有事業心;②要有責任心;③要有同情心;④深入了解和滿足病人的心理需要,做好目標性心理護理:護士應針對不同年齡、不同性別的病人,做好心理護理;護理人員針對不同病種、病程病人,有針對性地做好心理護理;⑤努力創造一個有利於病人康複的環境:保持病房清潔、安靜;保持病房空氣新鮮、潔淨,無特殊氣味,濕度、溫度適宜;努力創造一個和諧、美好的病房環境。

    70.實現護理職業價值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①職業的事業心;②職業的責任心;③職業的同情心;④職業的良心。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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