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民”與教民

第二節 義和團政治意識的走向(4)

三、清官意識 農民的政治心理既有仇官因素又有崇官因素。這兩種平日潛伏的心理因素,在農民結成集團,並且官民之間距離大為拉近的義和團運動中,以非常鮮明的反差表現出來。對官府惡感的渲泄,表現為上述普遍的“犯上”行為,而平時的清官期待,則落實為對於個別名聲較好的官員的優禮有加。兩種政治行為,在當時的特殊情勢下實質上是表現了農民對官府權力施用方式的某種好惡選擇。 有許多的記載說明了這一點:庚子年仲夏,山東青城縣有直隸義和團數起過境,與青城縣令因打教事起衝突,“正在相持之際,忽有惠境趕集數人雲,青城是青(清)官,官言有禮(理),不可幹犯,汝輩宜速回。”結果義和團就果真一聲不響地退去了。當時青城縣有義和團五、六百人,而縣令手下僅有少數衙役團勇,可義和團卻聞“清官”之名而退讓,可見“清官”二字在他們心目中的份量。,羅正鈞在義和團運動期間是直隸正宗縣令,據他記載,當義和團拆燒涿良鐵路時,他奉命前往勸諭,隻因他官聲尚清,在處理一起教案時未袒護教民,所以義和團居然聽命.散去,“臨行拳眾羅列跪送,歡呼好官。”當然,“羅大令”的記敘也許不無誇張,很可能義和團隻是對他比較客氣一點而已。但擁戴“好官”的確是義和團的一種習性,著名的頑固派大臣剛毅忠君泥古,倔強偏執,很有點以“清官”自詡的資格,故敢說義和團隻要承認他是清官,就會聽他吩咐的話。最不可思議的是,一些攻擊義和團不遺餘力的地方官,隻因“官聲”不錯,也能得到當地農民及義和團的原宥,如直隸吳橋縣縣令勞乃宣,曾作《義和拳教門源流考》攻擊並力主剿滅義和團。可當地農民仍對他心存好感,稱之為清官,隻惋惜他“有一樣不好”,“奉洋教’,“殺義和團”。解放後,按理說即使是在義和團時代生活過的農民也沒有什麽理由對當時的縣官表示好感了。可是1960年山東大學曆史係師生在荏平縣調查神拳事跡時,由於當年的學術氣候,可能多少有些抬高朱紅燈的暗示,但朱在被調查者的口碑裏仍然毀譽參半,而當地老農(包括昔日的團民)卻對當時的荏平令豫鹹讚不置口,連連說他是清官,好官。主要理由是豫鹹不偏袒教民,還賀過神拳。這是農民追求的執法和公正為民作主的清官形象在那個特定時代的特定反映。 清官意識在義和團中的存在,實際上是平時農民清官崇拜的自然順延。幾乎在曆次農民起義中都存在過優禮清官的事例。現實中的“清官”實在是太稀少了,所以無論何時,隻要碰上個把近似的,農民總是另眼看待。但義和團優禮“清官”卻還另有懷抱。他們感興趣的是象黃三太、黃天霸那樣,在清官領導下去掃滅洋人。正如《彭公案》與《施公案》中清官不過是個擺設一樣,義和團也希望在自己唱主角時,頭上放著一個或幾個“清官”作為擺設(真的要管他們也是不行的)。這就是向以扶保者自居的義和團能容忍端郡王載漪和莊親王載勳作他們“大首領”的緣故。 四、扶清意識 雖然對官府(清官)、朝廷的依賴心理時時在義和團的意識和行為中有所顯露,但在理性上,他們還是知道朝廷和官府未必是靠得住的。因為多少代傳承下來的農民和官府交往的經驗(包括被戲曲凝煉了的經驗),特別是幾十年教案的慘痛教訓已經無數次地告訴了他們這一點。農民雖然願意有一個能領導他們“滅洋”的政治權威。可嚴酷的現實告訴他們必須自己作主,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就是義和團運動中普遍出現“扶清滅洋”口號的心理背景(運動期間類似的口號很多,諸如“保清滅洋”、“助清滅洋”等等,但最流行還是“扶清滅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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