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史上的雞零狗碎

第26章(3/3)

    父母死了,按規定應該守孝三年,有人一守十年。兄弟分家,做兄長的一點錢也不要,全給弟弟,弟弟得了家產,然後再轉給哥哥的兒子,結果兄弟倆都博得了好名。那時候,鄉裏有“月旦評”,士大夫的行為舉止都是大家議論的內容,一旦被評個好名聲,終身受益。不過,采用此法博取名聲,也並非易事,以守孝為例,那是要在父母墳旁結廬居住,身穿麻衣,足著芒鞋,不能吃好的,不能近女色,守三年已經很難熬,何況十年?所以守孝十年的人們中,有人被查出在其父母的墓道裏,生了若幹兒女。顯然,在履行“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訓條方麵,此公是比較有體會的。

    雖然為了博得儒者的好名聲,追求道德的完善,士大夫有的矯情到了作假的地步,但在社會上,大家並不因此而不矯情了。應劭《風俗通義》載,有老儒每逢想跟山妻那個了,就行禮如儀,請示道:為子嗣計,敦倫(做愛)一次如何?對自己要求嚴,對別人要求更嚴,《三國誌》的作者陳壽,在為父親守喪期間生病,母親令一婢女送藥給他,順手替他倒了洗腳水,被人看見,從此抬不起頭來。

    其實,到了東漢名存實亡的時候,士大夫的矯情已經變成了對當權者的搗亂,比如孔融和禰衡,說話做事,不管不顧,動輒罵街。沿這條路走下去,魏晉南北朝士大夫自竹林七賢以來,走了放浪形骸的道路,禮教變成了糞土。原來規行矩步,競相在儒家道德上求勝的風尚,一變為刻意亂來,蔑視禮法的士習。誰不這樣做,誰就讓人看不起。

    儒者該怎樣生活?曆史上從來沒有結論。自從儒學進了廟堂,儒者的生活就成了問題,聚光燈下,想不讓人看出別扭來,難!

    革命-詩-酒-佛-女人

    將這樣幾個詞堆在一起,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似乎都有點不敬。但我下麵要說的事情,的確跟這些詞都有關係,而且無論如何也提煉不出更合適的題目,所以,隻好這樣將就了。記得好像“詩-酒-佛”這樣的堆砌,本是魯迅先生打算做論述六朝文學的題目,既然我素來景仰的魯迅先生都能如此用,我再堆上點別的,湊成一盤,估計也算不得什麽。

    南社是清末江南文人結的詩社,從一開始就是個大雜燴。上麵講的幾個詞語所代表的東西,南社裏都有,而且革命,或者說反滿的內容,尤其濃烈。這也沒辦法,誰讓清朝皇帝在二百多年裏,老是對江南的文人看不上眼,治了又治,壓了還壓,那麽多文字獄,那麽多科場案。眼看清朝大廈將傾,又有上海的外國租界做掩護,不抓緊時間搗亂,更待何時?搗亂的詩人中,喜歡佛的不少,既喜歡佛也喜歡女人,或者說更喜歡女人的更多。不過,真的做了和尚的卻隻有兩個:一個是蘇曼殊,一個是李叔同。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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