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癢

第41章(2)(1/2)

    外婆的餘杭,我曾經的餘杭,沒了。

    當前鄉村治理結構的隨想

    眼下,有關鄉村自治的研究出現了某些實質性的轉機,一些有心人不再斤斤於村民選舉及其程序,而是把目光投到了鄉村治理結構的轉型上。不過,美中不足的是,大家所設計的方案基本上還是在原有的基層行政框架上打轉,隻是自治的重心落點有差異而已。其實,現在全國一盤棋式的基層縣、鄉鎮、村的三級架構,本身就是近代以來國家政權極度擴張,最終實現動員性體製的結果,與自治的路徑正好相反,是一種半軍事化的基層結構。很難設想,如果不是為了動員的需要,在中國這樣一個地區差異如此大的國度,各地農村生活狀態、風俗文化、居住習慣、生產方式乃至地形地貌千差萬別,卻整齊劃一地采用三級架構。實際上,中國農村的基層架構,一直到新中國成立,從來沒有統一過。縣以下既有我們常見的保、甲、鄉鎮,也有莊、都、圖、社、約、堡、寨等名目。

    曆史留給鄉村自治的是這樣一種麵目的基層政權,首先它們帶有很濃的傳統色彩,基本上屬於任務導向的,也就是說,它隻關心稅收和秩序的問題,且行政效率低下,而結構相對臃腫(主要指縣級政權,雖然正式官員不多,但書吏往往會有膨脹,至於衙役常常超過限額數倍乃至十數倍)。而且,我們知道,傳統政權關心的重心在秩序的穩定,而且自知其效率的低下,所以一般不介入經濟活動參與經營。但是,我們現在的基層政權,不僅承擔著傳統政府類似的事務,而且還要負有領導當地經濟發展的職責。結果,一方麵“拍腦袋”式的“首長工程”在鄉鎮甚至村莊遍地開花,造成大多數鄉鎮陷入了足以令它們破產的債務危機。而且,政府機構自身福利過分地依賴的“創收”,本身已經使政府行為趨向牟利化,各種“富民工程”之所以毫無效益地一個接一個地推開,跟幹部們借此牟利的強烈動機有關,不折騰點兒事出來,就不好撈錢,就像《紅樓夢》裏的賈府一樣,隻有大興土木建園子,各色人等有了差事,才有機會,盡管“廟”要破產,但裏麵的方丈和某些和尚卻因此而富了起來。個中的邏輯也很簡單,既然鼓勵政府自己創收,那麽就沒有理由阻止官員為自己牟利。另一方麵,剛剛從行政體係中剝離出來的半行政機構,諸如電力、電信、保險等等部門理直氣壯地走向牟利化,壟斷性和強製性地向農民榨取高額利潤,它們的行為往往又和基層政府行為攪在一起,強化了本來就已經政府行為的牟利趨向。也就是說,我們現在的基層政府,已經成為具有傳統特色的牟利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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