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癢

第3章(1)

宗族的私刑早就被禁止了,“文革”式的群眾運動,似乎也不再搞了。但群體性暴戾的積習,卻依然保留了下來。人們依然認為,隻要一群人(群眾)公認某個人可惡,這個人就理所應當被懲罰,不是中國人的,就不該在中國活著,不是人的,就不配活著。大家似乎誰也沒有想到.也許有一天,這個被懲罰的對象,會落到自己的頭上,因為這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定罪,隻是群眾的意見,而群眾的意見,往往帶有隨意性,誤會和冤枉,往往是難免的。 更糟的是,這種群體性的暴戾,由於群體的群威群膽,往往自以為擁有絕對的正當性,因此,質疑和討論是根本行不通的,凡是有不同意見的人,一律大帽一扣,大棒打殺。這種現象,如果任其暢行無阻,那麽這樣的社會,看起來堂堂正正,而這種堂堂正正之陣,卻是由狼或者類人狼組成的。 群體性事件與信息公開 對於群體性事件,盡管各級官員神經高度緊張,唯恐出事兒,但這樣的事件,卻有增加的趨勢,這兩天網上傳得沸沸揚揚的貴州甕安縣民眾圍攻縣政府事件,就是其中的一個。在政府官員看來,許多群體性事件,往往沒有來由,一輛不知來頭的豪華轎車碰了人,一個來曆不明的什麽人在市場買東西耍了點兒威風,不知從哪裏冒出來一具屍體,都有可能演變成一場規模頗大的群體性事件,輕則圍攻警察,重則燒車打人,甚至燒砸政府。 應該說,群體性事件跟流長飛短的小道消息是孿生兄弟,從古自今,隻要出事了,多半流言也就出世了。其中,有時候是心懷叵測的人惡意製造,有時候則是某些知情者以點概全的情況說明,無論哪種狀況,最後傳播的結果,都會越來越離譜。但離譜也有一個方向,如果在一個地方,很多的事件發生,都被引向政府,那麽,說明當地政府跟民眾的關係,或者說官民、幹群關係,肯定有問題。 比如說,現在許多突發性群體事件,都圍繞著一個非常相似也非常古老的主題,官員或者官員的家人親友欺壓百姓,甚至逼死人命,警察和司法處理不公。當然,具體的某個事件,是否是這樣,另當別論,但類似的事情肯定此前應該是有的,即便沒有到非常惡劣的程度,但官員的家入依權仗勢的事,絕非一地一人的個別現象。雖然說,我們的傳統戲劇和裏,這樣的故事很多,人們平時受這種小傳統教育的熏陶,心裏很可能早就有了這樣的刻板印象,但如果沒有現實事件的刺激,這種刻板印象,一般是不會跟民眾生活的現實發生直接聯係的。某個事件發生之後,人們之所以喜歡接受事件與政府不公,官員徇私之類的解釋,使流言在對政府不利的方向上傳播,是因為多數傳播這種流言的人們,經過自己此前的經驗,在心裏已經認定事情就是這樣的。 當然,我們可以說,隻要我們處理好官民關係,這樣的事件就不會發生。但是,古代愛民如子的官員是稀缺的白烏鴉,現代社會,要想實現真正在道德上的官民一致,也相當不現實。當下的中國,實現政府行為的製度化、法製化,限製官員的特權,使官員,包括警察司法部門行為的公開化,程序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事實上,類似事件的發生,政府方麵若想加以控製和平息,可用的資源還是很多的。但事件之所以動輒鬧大,造成惡劣的影響,跟政府方麵的處置不當有密切的關係。不當之一,是有關部門在事件萌發階段,不負責任,推諉扯皮,甚至不適當地采取壓服強硬手段,把小事變成大事。不當之二,也是相當關鍵的,是每逢事件發生,當地政府往往一個強烈的慣性傾向,就是立即采取封鎖消息措施,不讓記者進入,不許消息外傳。當今之世,凡是突發群體事件最後鬧到不可收拾的,多半跟後者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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