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常識

第十八章 應世(1/3)

    一、佛教徒可以從事政治嗎

    可以的。觀世音菩薩以三十二應化身遊諸國土,度脫眾生,其中即有國王、宰官、大將軍身,以其政治背景,為眾生創造富足安樂、無有怖畏的人間淨土。佛陀為國王們講說轉輪聖王的理想政治,曆代國師以佛法的智能輔佐帝王治理國家,在在證明佛教徒可以參政,但不必直接幹治的中道思想。佛教徒如果能本著大慈大悲、救苦救難的菩薩精神,從事政治的事業,更能擴大心胸,為眾謀利。

    政治,乃眾人之事。佛陀也說過自己是“眾中之數”,佛教徒參與政治,本著愛國愛家及關懷一切眾生的悲心,懷抱淑世濟人的聖賢之心,從事政治的事業,又有何不可呢?

    二、佛教對戰爭的看法

    佛教基本上是崇尚和平的宗教,不主張戰爭,雖然過去的僧團,例如古代的日本、韓國都有僧兵的設立,但這是為了保護聖教不受人欺負、迫害。自古以來,佛教並不像其他宗教那麽好戰,尤其在中外曆史上,雖然號稱為王道的戰爭,是為了救民於水深火熱之中,不過多數都是為了侵占別人的國家、土地而引起的霸道戰爭,這是佛教所不讚成的。

    佛教認為,凡事不一定要憑借武器解決,也不一定要在沙場上才能一決勝負,仁政可以代替戰爭,例如現在的經濟成長、自由民主、文化交流等,都是勝利的表征。此外,佛教倡導和平,主張以慈悲來促進和平、以去除我執來促進和平、以寬容來促進和平、以同體共生來促進和平。佛教不主張戰爭,果真要戰爭,也應與自己的八萬四千煩惱魔軍而戰,才能成為真正的勝利者。

    三、佛教徒可以參加戰爭嗎

    可以。因為國家有征兵製度,佛教徒不能違背法令;再者,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當國家有了災難,雖是僧伽,也不能置身事外,因為出家並非出國。當初佛陀也曾有過保衛祖國的行動,並且提出“親族之蔭勝於餘蔭”之說。現代佛教徒應該有正確的認識,隻要不是因為瞋心或個己利益,是為了盡忠報國,為了救生民於水深火熱之中,而上陣殺敵,是佛教所允許的。何況戰爭也不一定上戰場殺戮,佛教徒可以從事後方的救護工作。

    再說,不保護自己的國家,對國家社會沒有幫助,將會被國家社會所遺棄。因此,不殺生雖是佛教徒共守的戒律,但是如果本著大慈大悲、救人救世的胸懷去護生、護國,即使有戰爭行為,隻要願負因果的責任,就大乘的戒律精神而言,是值得推崇讚美的。

    四、佛教對同性戀的看法

    同性戀非常理可說明,一般傳統有一套道德標準,但是現代世界潮流對道德標準重新估定,所以同性戀形成另類的問題。凡感情的問題,以佛教而言,隻要產生了執著,不論同性、異性,都是身心痛苦的來源。

    五、佛教對民權的看法

    人類從民智未開,對自然界神秘力量崇拜的神權時代,演進到對帝王絕對服從的君權時代。現今發展到民主社會的時代,大家不隻提倡自由,也重視民權,強調人的生命無比尊嚴,舉凡生存權、參政權、平等權、自由權、財產權、文化權等,均應受到保障。

    佛教更進一步提倡“生權”,主張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眾生皆有生存的權利,不容許輕易受到傷害。所以關懷眾生,救度眾生,為天下眾生服務,是佛教徒維護生權的表現。“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根本教義,就是佛教尊重眾生,重視生權的最佳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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