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大秦兵器不比現代差!(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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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劍劍身特長,劍莖(劍柄)也相對很長。
秦俑一、二號坑出土的青銅劍,其劍莖長度多在17~20厘米左右。根據秦劍的長度、重量和技擊實用功能推測,秦劍多數為雙手使用(雙手劍在某些時候單手使用亦可);少數劍莖較短者可能是單手劍。
秦滅六國後為何築長城防匈奴而不直接揮師滅匈奴?
收入:
統一後秦國將此推廣至全國。類似的保甲製度和戶口製度一直到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仍被當局采用。
商業
統一貨幣
秦始皇廢止戰國時各國形製和輕重大小各不相同的貨幣,改以黃金為上幣,以鎰(二十兩)為單位;以秦國舊行的圓形方孔銅錢為下幣,文曰半兩,重如其文。[59]
秦“半兩”錢
統一度量衡
秦始皇用商鞅時製定的度量衡標準器,來統一全國的度量衡。
今見秦朝權量,都刻有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11年)頒布的統一度量衡的詔書。
這種權量出土多,分布廣,長城以外也有發現,可見統一度量衡是認真有效的。
商鞅銅方升:
秦始皇還用法律規定了度量衡器誤差的允許限度。他規定六尺為步,二百四十步為畝。
不過二百四十步為畝的製度實際上隻行於舊秦,可能還有舊趙境內,東方許多地區仍以百步為畝,直到漢武帝時期為止。
文字、貨幣、度量衡的統一,修馳道,為經濟、文化的發展提供了便利條件,促進了統一國家的發展。
秦朝統一貨幣,統一度量衡,統一文字,統一車軌,對於後世影響極大。
重農抑商:
秦朝自“商鞅變法”後。
嚴格限製商業的發展,主要措施有:在集市收取高額的市場租金;在主要道路關卡收取高額的關稅;對商人編商籍(類似工商登記);若商人破產則將被收編為國家苦役。
這些措施實施後,使得商人的可預期利潤遠低於農戶,於是自由商人自行消亡。
鹽鐵國營:
秦朝的主要基礎行業是鹽、鐵的開采和販賣,秦朝令民間商人不得從事此類行業,而統一由國家行政官僚經營,負責全國各地的鹽、鐵開采和出售。
秦統一中國後,將以上製度推廣至全國。這些製度在中國仍存有普遍的痕跡,或者部分機製仍在起作用。
如類似的保甲製度和一直到無君主的中華民國時期仍被當局采用。而戶口製度,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基本人口登記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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