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豐富金融形態(精裝)

錢莊銀號 1.(2/2)

    廣州錢業分為3類:銀號,以放款為主;西號,以匯兌和存儲官款為主;“五家頭”或“六家頭”,以開爐傾銷銀錠為主,相當於銀爐。由於長期經營習慣,各地還有許多名稱和做法。

    明代建成的錢莊,在清代繼續發展。清代以銀兩為主,兼用製錢,清代晚期加上銀元、銅元和紙幣,沿用了很長一段時間。這五大類貨幣之間及其本身就有多種成色、版別、折價、鑒定、公估、兌換行情及地區差價等的計算行用。

    因此,在清朝初期期間,錢莊業務越加活躍,除包攬兌換外,還大做存放匯和保管保證等業務,並發行錢票和其他票券,成為該期的主要金融機構,操縱兌換和銀行大權。

    從錢鋪發展至錢莊,開始的時候,許多錢莊並非單純進行銀錢兌換,往往兼營其他行業。

    以上海錢莊為例,在外商華商之間,以莊票為經營進出口貿易的紐帶,莊票如同現金,是早期外國銀行唯一認可的中國票據。

    錢莊與商家關係密切,通過存、放、匯、發行莊票和兌換業務,對商家融通資金,調劑頭寸,清算賬務,使其得以靈活周轉,持續營運,對溝通上海與內地的金融關係和商業關係尤為密切。所以,上海錢莊已成為控製上海商界的一個重要因素。

    清朝末期,錢莊匯劃業務迅速展開,深入內地。如上海錢莊就同武漢、鎮揚、寧紹等地錢莊建立業務聯絡網,有聯號、代理關係等,通過這些地區向內地進一步滲透。

    口岸錢莊在外國銀行洋行的操縱下,以資金支持內地的錢莊,根據合約辦理匯劃,每年進出高達數千萬兩,有力地控製著內地金融,

    並為外商對華收購傾銷原料商品充當買辦。

    錢莊還經營生金銀買賣,鑒定金銀、銀元和各種金屬貨幣的成色、重量和真假,並核定其價格。

    有些資本雄厚的錢莊還附設或控製銀爐、銀樓、金店、鑄造和買賣金銀器飾。錢莊不僅利用其左右兌換的特殊地位,長期操縱銀兩銀元市價,還進行證券、公債、花紗布等活動。

    後來,在沿海地區,特別在五口通商地,錢莊、外國銀行、本國銀行一度成三足鼎立之勢。隨著錢莊地位漸次被銀行所取代,錢莊在銀兩、銀元和兌換業務上的好處所剩無幾。在這樣的曆史環境下,錢莊逐漸淡出了金融領域。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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