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夫專製夢——中國軍閥勢力的形成及其作用

正文 第14章 百川歸一——蔣介石(2)(1/4)

    如果有人就此得出蔣介石愛惜下屬的生命,能設身處地從他們切身利益出發考慮問題的印象,那就大錯而特錯了。部下的生命,特別是普通士兵的生命,在蔣介石的價值天平上,從來就沒有什麽份量。為了實現某種目的,他不惜以成千上萬士兵的血肉鋪路,內戰內行的蔣介石,不僅是被戰火波及的無辜人民和對方死難者的屠夫,也是自己部下傷亡士兵的禍手。在對中國紅軍的圍剿中,他甚至三番五次下令將所有被紅軍俘虜過的官兵一律槍決,其殘忍程度,足以令人發指。

    蔣介石把部下的生命與他的生命扯到一起,目的在於維護和發揚他軍閥集團的生命,乃至於他個人的生命,因為“軍隊的生命和成敗休戚的整個性的維係,全在於服從命令”。按他的邏輯,士兵“要知道自己的生命就是上官的生命,全軍的生命就是統帥的生命”。所以說盡管服從命令就等於保重了自己的生命,但要是真的由於遵命把命丟了,也是活該倒楣的事,“生命為輕,命令為重”,說到底小兵們的性命還是不值幾文。命令的“命”字在他蔣某人的字典裏原來是與他集團和他個人的生命的“命”字相同。

    所以,我們就不難理解,他為什麽要如此強調所謂“最高統帥的命令”,以至於後來把他的命令神化到了類似於皇帝的聖旨,部下接到他的手諭競要象“接旨”一般的虔誠和恭敬。因為保住他和他的集團的命,就意味著要其他軍閥的命,完全聽“最高統帥”的命令,就意味反抗地方軍閥的命令。服從命令不是為了別的,甚至主要不是為了戰場上的指揮通暢,而是為了“尊君”。為了方便起見,我還是讓蔣介石自己來結束他的命令論吧:“管子說‘凡君國之重器,莫重於令。令重則君尊,君尊則國安;令輕則君卑,君卑則國危。故安國在乎尊君,尊君在乎行令,行令在乎嚴罰。’又說:‘明君察於治民之體,莫要於令,故曰:虧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令者死,不從令者死。王者死而無赦,惟令是視。’這就是說,一個國家最重要的東西,莫過於命令,我們要奠國家於磐石之安,要服從領袖;但是服從領袖,就是要服從領袖的命令”。

    蔣介石的法紀論,即使從外表上看,也不過是封建的紀綱,野蠻的軍紀和臨時性的命令的混合體,其精神實質則是不要法律和蔑視法律,他所提到的法,僅僅是刑法,是多少代封建王朝“刑不上大夫”的治民之法,真正的法律精神,在他的論中蕩然無存,取而代之的,則是赤裸裸皇權意誌的外溢——人民基本法律權利的踐踏和統治者的隨心所欲,從袁世凱到蔣介石,軍閥就意味著無法無天,軍閥統治就意味著草菅人命,巧取豪奪。

    4、自由論

    自由是最令蔣介石不舒服的字眼之一。對西於資產階級的平等、博愛、自由、民主、人權等的口號,蔣介石有一種天生的反感。他不止一次地流露出對以科學民主為旗幟,以全麵文化輸入為特點的“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惡感,責怪這場運動招來的歐風美雨“毒害”了一般青年,腐蝕了社會風氣,尤其不能容忍的是個性自由這種東西,它已經使許許多多愚魯可愛的青年變得不安分起來,在他看來,“青年的個性應當是良知,不能發展其獸性”,因此,“五四運動的目標是完全的失誤,它拋棄了中國固有道德,反而引進了一些不三不四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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