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夫專製夢——中國軍閥勢力的形成及其作用

正文 第14章 百川歸一——蔣介石(2)(2/4)

    然而,蔣介石畢竟頂著三民主義的招牌,以孫中山的繼承人自許,而孫中山先生對西方民主政治的追求有目共睹盡人皆知,有關民主、自由、平等,孫先生諸多論述,言之鑿鑿,所以蔣介石盡管有一肚皮不願意,也不好公開罵娘。無奈之際,隻好絞盡腦汁在概念上打主意,用看上去好象十分正當的所謂團體的自由和國家的自由,來取代和否認真正的“自由”。

    蔣介石認為:“在政治哲學上有‘小我’與‘大我’之稱,小我指個人,大我指由數萬萬或數千萬小我合成的國家,而國家又是一切團體的統一的組織。”既然個人是國家的組合分子,“那自然隻有國家的自由,而沒有個人的自由,隻有國家的生命,而沒有個人的生命。”所以“有些人援引歐洲十八、九世紀的學說,來破壞我們國民的法治觀念,他們看見了盧梭所謂‘天賦人權’的言論,便主張中國的革命,和歐洲十八、九世紀的革命一樣,要爭‘自由’,這是極端錯誤的,因為中國國家還沒有自由,還沒有平等,所以所有中國人首先要爭國家的自由和平等。”而國家的自由和平等又全係於國民黨,所以歸根結蒂要爭團體(國民黨)的自由。在團體之內,個人要把自己的一切交給團體,“隻有團體的自由,不能再有個人的自由”。

    沒有理由能夠說明,一個國家對外還沒有爭得平等自由,它的國民就活該當王朝的奴隸,帶著鐐銬生活,天經地義衣分五色人分九等,一些人生來當老爺,一些人注定當奴隸,事實上,任何社會群體,小至家庭火到國家,都是由個體組成的,離開了個體的自由,也就無所謂團體的自由,國家的自由。國家的自由是建立在個人自由的基礎之上的。而不是相反,什麽叫做國家的自由?一個國家,隻要還存在著奴役被奴役,束縛被束縛,那麽這個國家的任何人都不能說是自由的,這個國家的自由也就無從談起。

    以國家和團體的自由,來取代個人自由的理論,不過是一種假借群體名義施行個人獨裁和暴政的借口。這一點,蔣介石自己的話最能說明問題,他認為,作為國家和團體的一員,個人除了服從性之外不應有其他的表現性,“有服從性的人,才能夠做真正的黨員!不能有這個服從性的人,就是黨的敗類”。服從誰呢?答案是明確的:“革命團體的一切,都要集中於領袖,黨員的精神、黨員的信仰要集中黨員的權力以及黨的責任,也要集中,黨員所有的一切都要交給黨交給領袖。”總百言之,隻能有治人者的自由,而沒有治於人者的自由,隻能有蔣某人的自、由(生殺予奪),而沒有其他成員的自由,結果誰的自由也不存在,隻有一個專製的“帝王”高高在上。在蔣家天下,不但一般老百姓和普通國民黨黨員動輒獲罪、毫無人身保障和行動自由,就是其他軍閥集團的高級成員也逃不脫被監視的命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土之民惟需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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