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民”與教民:世紀之交的民眾心態解讀

正文 皈依動機分析 三種最突出的入教動機(1/5)

    確切地說,入教問題包括入教的動機、需要、途徑和方式等等,在宗教學上被稱為“皈依”,它是指人們進入某種新的宗教信仰狀態的轉折過程。雖然皈依分析在教民全部的宗教心理研究中,並不占有最重要的地位,對於成熟的宗教情感和宗教生活而言,皈依隻是一種新的心理狀態的起步,不足以構成後者的必要條件或充分條件。但從文化心理學的角度看,皈依研究特別是入教動機分析的價值,恰恰在於它能夠比較集中而典型地反映了教徒的特定的民族文化心態,能較為鮮明地展示出具有某種民族文化心態的人在接觸另一種文化因素時的特定反應。基於上述認識,筆者擬從入教動機切入,以期對晚清教民的皈依方式及其相關的意識狀態作一點趨向性的分類素描和詮釋。

    在教民群體的紛繁複雜的入教動機中,有三種類型在當時是最為突出且較典型性的。

    一、家庭(家族)影響型

    在中國教民中,主要因家庭(家族)成員的影響而並非出於自我需求而入教者,為數頗多,隻要家庭一員(通常是主要成員)成為教民,那麽其他人也往往會被拉動。有的研究者已經注意到了這種可以稱之為中國式的皈依動機和方式,指出從16世紀開始,“這種從實質上來說是個人行為並在其靈魂和思想中導致入教的皈依在中國則經常是成批地舉行。那裏往往是包括仆人在內的全家人或整個村莊都要求受洗。”早在明末,有個叫李應誠的人信教不久,就勸化了他的母親、妻子、以及子女的老師,直到所有的男女仆人,全部都入了教。這裏。大家庭的家長的促進和誘導,對於家庭成員以及依附於該家庭者的皈依起了舉足輕重的影響。類似的情況從那時開始至少一直是延續到晚清年代。山東的荷澤、單縣、茌平縣等地都有全家、全姓乃至全村入教的現象。山西孝義縣的一個村子在1874年8月的一天內,就有100人接受洗禮。直到世紀之交,我們還發現不少這樣的例證,如京郊西皋莊的宋環,“領洗既畢,即遣令回家,後家中老幼亦全奉教。”

    有時,婚嫁也構成入教的契機。不少女性嫁給教民家庭後馬上入教,恐怕並沒有多少時間去認真思考入教原由,促使她們選擇基督教的是中國一般婦女的“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隨從心態:“既然把我許給奉教人做媳婦,我也領洗奉教,隨了人家。”這種順從“主宰者”的入教心態還較多地出現在一批在教民家庭做工的傭人身上。對這批人來說,如果丈夫或主人信的是他種宗教,他們自然也會跟了進去。這種純粹因家屬、親緣或主從關係而入教的行為,充分顯示了家族(家族)在中國教民心目中的份量。

    家庭(家族)是中國傳統社會最基本的組成單位,它不僅維係著社會的正常運行和延綿,而且承載著悠久的文化意識和價值觀念。在這種以維係家庭的生存和發展為根本點的取向的支配下,一種信仰的是否重要和持久,主要取決於家庭的態度和家長的意誌,而不是個人的體會。近代來華的傳教士(主要是天主教的司鐸們)對此也頗為重視,他們最歡迎全家人口或家主入教,而不大歡迎婦女和少年入教,“恐其不能自由,半途改變。”傳教士的導向又在某種程序上強化了家庭共同體集體皈依的現象。

    正是這樣的文化大背景下,才出現了如上所述的全家、全族乃至全村集體入教、在教的情況。晚清年間,我們在中國鄉裏社會不僅能找到一批世代信仰天主,雖然曆經“教難”,信仰時斷時續,但一有機會就回向初衷的教民家庭,而且還發現隨著家庭的傳承和發展,形成了一批比較穩定的,由地緣、血緣、利益和信仰四種因素互相結合的教民村落。例如附廓於京師的宛平縣,有一個地處偏僻山溝的張家鋪村,自道光年間張姓教民遷來開荒後,村民入教日多,成為遠近聞名的教民村。這種以村社結構為依托的教民群落,在晚清時的華北頗不乏見。僅據義和團運動時的《直東剿匪電存》記載,淶水的南高洛村,霸州高家莊、韓家莊、蠡縣高家莊,新城蠻子營,任邱八方村,晉州呂家莊,固城梅河莊,武清雙樹村、大三莊、小韓村,寶坻敦莊子,保定張登鎮、東閭村等地,都屬於相對自成一格的教民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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