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罪檔案

正文 第3章 兩則舊聞(2/2)

    果然,我成功的分散了他的注意力。

    “四方灘雖然在城郊,可是它緊挨著大河村,河邊那條道路是大河村往城區方向唯一的一條路,雖說案發的時間是十點到十一點,但凶手很難保證在這個時間段不會有行人或是車輛經過。”

    蕭然聽了我的分析接著說道:“梁仕超的車就停在離公路不遠的地方,很顯眼,如果過往的行人和車輛稍微有一點好奇心那凶手的行凶過程就很容易就發現。”

    他跟上了我的思路。

    我繼續說道:“之前我們提到一點,凶手在作案前曾跟蹤、監視梁仕超,甚至連作案的時間都是精心選擇的,在梁家保姆回鄉下以後,那麽他為什麽還會冒險在郊外動手呢?”

    我頓了頓,給時間讓他消化我的話,才又接著說道:“梁仕超送保姆去了客車站之後為什麽要到四方灘來?他早已經預感了危險,說他有如驚弓之鳥也不為過,否則在九龍寺的時候他也不會因為一句話對我發那麽大的火。”

    蕭然點點頭:“沒錯,這個時候對於他而言,隻有他的家裏才是最安全的。”

    蕭然說的很有道理,人們隻有在自己最熟悉的環境中才會獲得安全感。

    所以我認為梁仕超在送保姆去客車站之後,應該就回家去了,而不是開著車到四方灘這樣的荒郊野外來。

    “還有凶手是什麽來的?一路跟著來的嗎?那麽凶手用的又是什麽交通工具?”蕭然的語氣有些激動,他已經進入了角色,仿佛我們倆就是警察,在開著案情討論會。

    我說道:“這也是我想要表達的,我覺得仕梁超的家才是第一案發現場,如果我是凶手,那兒將是我的首選。”

    最後我們把這些思路編輯成短信發給了傅華,雖然我相信我們想到的很多問題警方應該也能夠想到,但俗話說三個臭皮匠抵上一個諸葛亮,或許我們這些分析中也有他們遺漏的地方。

    一直到九點多鍾,我和蕭然才各自散去。

    回到家,在沙發上翻了幾頁書,腦子裏卻還在想著梁仕超的案子。

    我想起了九龍寺見到梁仕超的那一幕,從梁仕超當時的表現來看他的心裏有鬼,他害怕的是因果報應,那麽他一定曾經做過什麽虧心事,傷害了什麽人。

    這一點警方隻要對梁仕超過往的經曆進行調查應該不難得出答案。

    電話響了,打破了屋裏的寧靜,也把我嚇了一跳。

    是傅華打來的,他說他看到了我發給他的短信,對他們很有幫助,他表示感謝。

    另外他告訴我在微信上給我發了一條信息,讓我先看看,晚一點他再和我聯係。

    掛了電話,我便查看他發給我的那條信息。

    他發了兩張圖片,是兩份二十年前的《茶城晚報》。

    兩張報紙中都用紅筆圈起了一條“新聞”。

    第一張的那條新聞標題是:舞女為財,誣告歌舞廳老板。

    第二張的標題則是 :歌舞廳服務員跳樓自殺,留下遺言為還自己一個清白。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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