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罪檔案

正文 第4章 心理顧問(1/2)

    二十年前。

    對於我們這個年紀的人來說就太遙遠了。

    那個時候我們應該才是小學二、三年級,別說是聽說過的事情,哪怕就是親身經曆的到現在也不一定有什麽印象。

    認真看完這兩則消息我驚呆了。

    這兩則新聞其實說的是同一件事。

    說的是茶城市景悅歌舞廳的老板性侵舞女,事後舞女報了警。

    因為證據不足,警方沒能將歌舞廳老板繩之以法,歌舞廳老板反訴舞女企圖勾引自己不遂,懷恨在心對他進行誣告。

    第一則新聞便表述了這樣的一個“事實”。

    第二則新聞與第一則新聞刊登時間僅相隔一周,隻不過在這則新聞裏,那個女人由之前的舞女“變成”了女服務員。

    她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留下一份遺書,跳樓自殺了。

    新聞中的這家歌舞廳叫景悅歌舞廳,它便是景天娛樂最早的雛形。

    而新聞裏提到的那個老板便是後來景天娛樂的董事長梁仕超。

    那個女服務員叫顧紅,是一家街道企業的下崗女工,她的丈夫也是個下崗工人,還有一個四歲的兒子。

    放下手機,我深吸了口氣。

    或許這就是梁仕超的那個心魔吧?

    假如當年那個女服務員沒有說謊,梁仕超對她施了暴,又用卑鄙的手段逃過了法律的製裁,還朝她潑髒水,她不得不以死來證明自己的清白的話,那麽這件事必然會成為梁仕超的一個心結。

    俗話說得好,為人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

    這就是梁仕超種下的因,那麽,他的那些擔心與恐懼最後就成了他必然要承受的果。

    而對於那個顧紅的家人來說,心裏也會因此而種下一顆種子,仇恨的種子。

    看來傅華他們已經找到了突破口,從這兩則新聞來看,顧紅的丈夫和兒子具備了殺人的動機。

    隻是為什麽他們在等到二十年以後才複仇呢?

    凶手是丈夫還是兒子,又或者是這對父子倆共同作案?

    我的手在口袋裏摸了一下,啞然失笑。

    我才想起我已經戒煙了。

    不知道為什麽,這個時候我突然很想抽煙,每次當我在思考的時候都喜歡點一支煙,哪怕不吸,能夠聞著那煙味兒也會覺得腦洞大開。

    門鈴響了,應該是傅華來了,剛才在電話裏他說會晚一些來找我。

    其實我和傅華之間有一個秘密蕭然並不知道,那就是每當傅華碰到棘手的案子時都會到我這兒來和我商討案情。

    他希望我能夠從心理學的角度去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進行分析,他覺得這樣有助於案子的偵破。

    而他這麽做也征得了局領導的同意,不算違紀。

    早在一年前我就被特聘為他們局裏的心理顧問,一個偶然的機會參與到了他們的一個案子中,我的心理學知識還真幫了他們不小的忙。

    打那以後,我不隻為警員做心理疏導,在他們辦案遇到困難的時候也會讓傅華主動來找我。

    之所以沒把這件事情告訴蕭然,一來是警方的紀律,二來我和傅華不希望他心裏有太多的想法,畢竟很多時候我們都是三位一體的。

    傅華一進門就塞給我兩包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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