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土心路八十年

導言(2)(2/2)

    中國傳統農村特殊的政治結構,使得其政治景觀十分別致,皇權(青天老爺)和鄉紳(知書達禮者)看起來都像是農民的保護者和代言人,鄉紳可以阻擋皇權的橫征暴斂(一定程度上的自治),皇權也可以有抑製豪強兼並的功能。然而,這兩者最主要的角色卻又是農民的統治者和壓迫者,所以所謂的“保護”與“代言”隻能是非常有局限的。在政治環境惡化的時候,農民就會變成雙重的受害者(轉嫁負擔)。所以,在外部政治勢力介入的時候,農民可能跟著鄉紳反擊之,表現他們對皇權的忠誠;但也不是沒有可能借助和借用外來勢力反抗鄉紳與皇權。因為聚村而居的中國農民,日常生活並不像他們生產活動那樣分散與獨立,在頻繁的交往與互動中,往往能產生農民自己的領袖,有的社會學家把鄉紳稱之為農村的正式領袖,而把農民自己的領袖稱之為“布衣領袖”,這些布衣領袖往往是在道德、能力上出類拔萃且見多識廣的人物,雖說在鄉村中沒有什麽正式的名目與身份,但卻擁有相當的權威。在相當多的情況下,正式領袖的意誌要通過與布衣領袖協商,甚至經過後者的疏通才得以貫徹。[6]盡管如人們所說,小傳統是形態不完備的文化一樣,農民的布衣領袖也是不完備的領袖,但是恰恰由於有了這種領袖,農村社會力量的三角結構才得以形成,並擁有一定程度上的獨立意誌。

    政治法律上的正經人地位,使得農民可以通過科舉製度獲得“士”的身份和地位,甚至實現“白衣致卿相”的美談。但是在實際生活中,由“農”爬向“士”的階梯實在太窄了,而且前提是先達到“溫飽”或“小康”才有可能“登科”。像《儒林外史》中範進那樣餓著肚子進考棚的“科癡”固然有,但畢竟不會太多。擺在農民麵前的可能性更大的前景卻是經濟狀況的惡化:失去土地,流離失所而淪為下九流。因此,凡有意上升、巴望跳龍門的農民,往往是下層社會中最易產生挫折感的群體。自然,這部分人也易於由此產生政治上的不平乃至不臣之心,變成造反與動亂的組織者與謀劃者。過去我們習慣於稱這些人為“失意士人”,其實並不確切,盡管他們讀了幾天“子曰詩雲”,會拿一點酸梅假醋,但至少還有大半個農民身份。

    想為“臣”(經科舉而化為官吏)結果卻容易變為“不臣”,事情看起來似乎有點滑稽,但曆史的邏輯其實常常是這樣推演的。同樣,從主流上看,中國農村屬於自然經濟,每個農民家庭男耕女織,基本上自給自足。但中國農村獨特的家庭經營結構,決定了生產隻能靠經營小塊土地的單個的農民家庭獨自進行,而諸子平分的繼承製度又保障了這種生產經營形式的傳衍不絕(俗話說:“富不出三代”,財富隻能越分越散,財產不易聚集,生產難以規模化)。這種家庭經營方式固然有其優越性,但隨著人口的增多,土地相對量的減少,在沒有相應非農業出路的情況下,勢必造成土地勞動投入無限製加增,很快就會導致土地邊際效益的銳減,勞力的投入與產出不成比例(鑒於農業生產產出的自然局限),作為一種求生的無奈,農民家庭除克勤克儉、盡力壓縮生活費用外,還會做一點原始的小本貿易,使家計小有裨補。農村集市的存在,除了能滿足補充農民生產資料(勞動工具等)的需求及娛樂交際需求而外,恰好迎合了這種原始的貿易需要。這意味著,中國農民早就被生活逼出了一種“經商”的本能。來華的外國人很早就注意到了中國農民的這種特質,法國旅行家古伯察(Regis.Evoriste)在20世紀中葉就稱中國人為商業性的國民。[7]

    近代闖入中國大門的西方人和後來在中國著手近代化的中國上層精英,所麵對的就是這樣一種農村社會和這樣的農民。對於西方的介入和中國近代化的嚐試,這個社會和這個群體不會隻有一種趨向的反應和可能性。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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