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製度史導論(第二版)

第六節 清朝的朝貢和理藩體係(1/2)

    中國自古對於世界就有天下觀的理念。這種天下觀,意思就是以帝王所在為中心,作為王道和教化的原點,以同心圓向外延伸,凡是統治所能達到的地方,都屬於自己的領地;凡是教化所及而治權未逮之處,即為藩屬國。如果地域過遠,不遵王化,即教化所未及之地,理論上也應該是服從中心的藩屬,但往往存而不論,並不強求它們歸附中國。這種天下觀,既是文化的,也是政治的和種族的,幾種因素摻和在一起。在很大程度上,古代中國對邊疆少數民族的政策,是受到這種觀念支配的。明朝與周邊國家所構成的朝貢體係,以及明人對世界的看法,也是這種觀念的產物。

    滿人入關之後,繼承了古代中國的這種天下觀念,隻是作為少數民族的他們,從邊緣進入了中心,多少有保留了一些原來的習慣。這些習慣,反映在製度上,一是禮部對周邊國家朝貢的接待,一是理藩院的設置。

    周邊東南海域方麵的朝鮮、安南、琉球、暹羅和日本等國家與朝廷的往來,由禮部負責。禮部有專門的主客司,負責接待使者,安排使者參加朝會等事務。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基本上是從明朝繼承下來的傳統朝貢體係,明朝的禮部雖然在理論上也負責西北少數民族往來事務,但由於跟蒙古部落長期處於敵對狀態,這種往來的意義並不大。在傳統的朝貢體係裏,清朝政府是體現儒家文化正統的中心,而所有“外藩”都需前來朝貢,向慕王化。

    對西北陸路方麵少數民族事務,思路則稍有變化,清朝有專門的機構——理藩院來處理這方麵的事情。理藩院從滿人在關外時設置的蒙古衙門轉化而來。在關外時,滿人和一部分蒙古部落形成了結盟關係,隨著歸附的蒙古人部落日益增多,後金政權設置了蒙古衙門處理那些陸續歸附的地處較遠的蒙古部落事務,不久,改為理藩院。入關以後,受到漢製影響,理藩院一度掛禮部招牌,其尚書和侍郎都帶禮部頭銜。自順治以後,理藩院變成了一個跟六部平起平坐的獨立機構。這個機構由皇帝親自掌控,由滿人和蒙古人具體操作,絕對不允許漢人插足。這個機構的職掌是負責所有來自西北陸路的少數民族事務,既有遠近的蒙古和相近民族的事務,也包括西藏和回疆的事務,甚至連不是歸附對象的俄羅斯與清朝的往來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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