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製度史導論(第二版)

第七節 隋唐的地方政府體製(2/3)

    澤潞鎮自盧從史以來,每天要有300人為牙兵準備飯食,無酒無肉不行。徐州鎮牙兵驕橫,節度使田牟成天與他們混在一起,雜坐飲酒,甚至為之把板唱歌,每日耗費以萬計,然而猶自喧嘩,陰謀逐帥。

    除了軍人以外,節度使衙門的屬官還有以下幾種:行軍司馬、節度副使,這是節度使的主要助手。按規定,凡節度使遭遇突然事故,他們二人有資格代掌職權,但割據性質的節度使往往自行世襲。所以,這兩個職務,如果不是由繼承人擔任的話,往往會成為純粹的助手。比前麵兩位地位低的是書記和判官。此二種職位屬於文職,一般都邀請著名的文人擔任,往往屬於節度使的謀士,本職的文字事務倒退居其次。所以,在一個軍事割據的集團裏,他們的地位卻很穩定,有時權力會很大。擔任過著名藩鎮書記的文人,入朝後,往往升得很快,晚唐名相李德裕和令狐楚都是書記出身。在這四種比較重要的職務外,還有推官、巡官、直官等屬員,負責各種民事、刑事、巡查、錢糧等事務的助理,處理各種雜務。由於割據性的藩鎮都是近乎獨立的政府,各種政府事務一應俱全,所以,屬員有逐漸增多的趨勢,最後已經形成了一個個小國政府的規模。另外,各個藩鎮都在京師設置辦事處,以自己在京宅邸的名義存在,邸內設置是留守機關,設都留後管理。後來,這種設置合法化,都留後變成了都知進奏官,正式負責藩鎮與中央政府之間的聯絡事務。

    (2)州與府。

    唐代州府同處於一個等級的地方建製,但府的地位要比州高得多。唐朝初年,隻在三個都城設府,即西京(長安)、東都(洛陽)和北都(晉陽,李家的發跡地),人稱“三京府”。後來,又陸續將某些皇帝駐蹕過的地方升格為府,比如鳳翔、成都、江陵、興德、河中、興元。三京府主官為牧,官階為從二品,一般由諸王遙領,並不到任管事,負責府中事務的是尹和少尹。長安為京兆尹,洛陽為河南尹,晉陽為太原尹,正職一個,官階從三品,副職各兩個,官階從四品。其餘的六個府都不設牧,長官為尹和少尹,官階與三京府相同。

    尹和少尹以下,設有錄事參軍以及各種曹,外加經學和醫學博士。

    州(有時稱郡)的設置,隋朝分為九等,隨後減為四等。唐朝則分為三等:上、中、下。上州刺史,官階從三品,中、下州刺史,正四品。屬員有別駕、長史、司馬錄事參軍等,以別駕、司馬地位最高,僅次於刺史(上州別駕為從四品),但多不管事,一般用來安置貶退的大臣和宗室。唐玄宗就做過別駕,白居易被貶時就做過司馬(江州司馬)。再下就是諸曹,以及負責學校教學的博士和助教。不同等級的州,官員的數額有一定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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