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製度史導論(第二版)

第二節 三省六部和集體宰相體製(1/2)

    唐朝統治者是眼看著強大的隋朝,怎麽樣突然雪崩式倒塌的。而李家父子能夠取而代之,雖然憑的是馬上功夫,不是像前朝那樣,“奪江山於孤兒寡母之手”,但主要還是隋朝政治的失策,才給了他們機會。一般來講,後一個朝代往往注意汲取前朝教訓,唐朝統治者當然清楚,自己的成功實際上建立在隋朝的失誤上。他們理智地意識到前朝的失誤多在政策層麵,而製度建構卻是應該肯定的。唐朝統治者是漢化的少數民族,跟楊氏家族這種帶有胡人血統的漢人一樣,同是北周的軍事貴族出身。在統治大思路上,他們實際上是心有戚戚焉。

    從隋朝起,三省長官就已經是正式的宰相,但是,有時候也讓其他官員參與進來,給他們以“知政事”的名義,因此也被視為宰相。唐代進一步完善了三省宰相製度,而且為了防止各機構之間的扯皮,實行了宰相集中議事製。三省長官和其他參與決策的官員,集中到門下省開會,開會的地點被稱為政事堂。日常所有政務,都集中討論,將討論的結果送交皇帝裁決即可。時間一長,政事堂成為一個高於三省的決策機構,三省長官實際上脫離了本部門,專一負責全國政務的處理。於是,三省的副職左右仆射,成為三省的實際負責人。後來皇帝幹脆不設三省正職,以副職替代,讓副職進入政事堂,於是宰相的官階降低了,更便於皇帝的控製。

    在唐太宗末年,由於擔任中書省長官的人多年受到皇帝信任,所以中書省的地位日見提高,於是政事堂移至中書省。除了中書省長官以外,其他兩省的長官不一定是當然的宰相。無論擔任何職,隻要頭銜上加上“中書門下平章事”或者“中書門下三品”,就是宰相。武則天專權以後,宰相之中出現了秉筆宰相,成為事實上的首相。由於政事堂成了最高決策機關,所以,必須有屬員參與辦事,但是,它又不是製度規定設置的機關,於是就從中書省抽調中書舍人,來政事堂辦事,實際的政令執筆者,就是這些舍人。由於跟最高權力中心如此接近,於是中書舍人成為具有實權的官職。

    有唐一代,宰相會議是全國政務的核心。會議一日停頓,則國家政務一日不行,所以,宰相會議必須每天都開,而皇帝倒不必每日上朝。唐代政治跟西漢一樣,實際上可以說是一種君逸臣勞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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