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製度史導論(第二版)

第四節 封建製的盛世——西周(1/4)

    ��{�{周商易代,不僅正史有記載,而且還有專門描寫這一過程的民間小說,《封神演義》就是一個典型,隻不過由於那時的史事不詳,排鋪成小說,未免神話色彩過重,人間的征伐倒變成了天界神仙們的大戰。但它至少說明了一個道理,那就是中國較為詳盡的成文史是從武王伐紂開始的。周族起於關中,原是西岐的一個小國,後來逐漸壯大,征服了諸多周邊戎狄部落。周接受過商的封號,也跟商發生過衝突,後來成為可以自專征伐代商統治西方的方伯(西伯)。到了周武王的時代,經過多年精心準備的周,終於乘商紂王連年用兵於東夷、國力削弱之際,起兵伐紂,取而代之。

    在中國的傳說中,商之代夏,與周之代商,敘事模式基本相同。末代夏王桀,迷戀女色,荒淫無道,信用佞臣,放逐或者殺戮忠良;末代商王紂,也是同樣荒淫無道,所差的隻是所迷戀的女人名字不同,一個叫妹喜,一個叫妲己。顯然,這是中國人對王朝興衰的一種模式化的解釋,並非曆史真實。

    周朝的建立,在禮儀製度上多承襲商朝,但也有自己的特色。其分封的諸侯,更多的是自己的宗親,而其他歸附者較商為少,宗法製度也更加嚴整,王朝的軍事力量更強大,擁有西六師、成周八師和殷八師三支直屬軍隊,意識形態方麵突出天神崇拜,教育在貴族中得到普及,巫的地位下降,王權得到進一步的加強。因此,在夏、商、周三代,西周的王室力量是最強的,跟王室有親緣關係的諸侯最多,開拓疆土的能力也最強,疆域最廣。

    一、嚴整的宗法製度

    1.合乎禮法的貴族配偶製度的確立

    按照周朝的哲學,陰陽男女是人倫之始,因而宗法製度的起始,當然是配偶規則,也就是說,配偶須是嚴格的嫡庶配置,一嫡而數庶,庶妻的數量和等級,依照貴族的等級而定,貴族的配偶取得和數量,也是禮製的一部分。

    2.繼承製度:以貴以長原則

    要想建立嚴格的宗法體製,在貴族的繼承方麵,必須堅持以身份定位的原則,而不是以能力與品德定位。也就是說,在可能繼承的對象中,首先考慮的是嫡出,如果沒有嫡出之子,才能考慮庶出;在堅持“以貴”的原則的同時,還要堅持以年齒排序的原則,由長及幼,依次排序,不能有絲毫的錯亂,需要繼承的貴族如果無子,再考慮血緣最近的子侄,依次類推。這種繼承製度,使得人在社會上的身份地位,基本上是由其出生時的位置決定的。這樣的好處是等級結構穩定,壞處是製度沒有選賢機製。

    3.宗法體係

    周朝是嚴格依照宗法製度建構起來的,從周天子到諸侯到卿大夫再到士,構成了樹根狀的宗法網絡。周天子是姬姓王族的嫡傳,相對於其他沒有繼承王位的兒子是為大宗,其他兒子為小宗;而這些沒有繼承王位的王子被分封為諸侯,在各自的領地開始傳承,他們的嫡傳相對於沒能繼承爵位者又是大宗,其他人則是小宗;而這些小宗又被分封為卿大夫,在各自的領地開始傳承,襲爵者為大宗,不襲爵者為小宗;如此傳遞下去,到士而止,士以後,別子成為平民,喪失貴族身份。

    4.宗廟祭祀

    宗廟祭祀是與宗法關係相對應的,在宗法階梯的每一層,都強調嫡長子的地位,嫡長所在,即是宗廟所在。周王在自己的都城設立姬姓主幹的宗廟,即王廟,隻有他才有權在祖廟裏祭祀姬姓的嫡係祖先。而諸侯隻能在自己的領地,設立低一層次的宗廟,依次而降,平民沒有資格設廟。如此宗廟祭祀製度,雖然突出了嫡長的地位,但也容易造成宗族血緣體係內的離散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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