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釣魚島領土爭端的當事國是中國和日本,但縱觀爭端的起源和演變過程可以發現,美國對造成中日釣魚台列嶼爭端的現狀起了不容忽視的關鍵作用。日方的重要論據之一在於:戰後美國占領、管轄及歸還琉球群島的全過程,均以承認日本對琉球群島擁有的潛在主權(residual sovereignty)為前提,而且中國對此從未提出異議。因而隸屬琉球群島的尖閣列島也自然在日本的主權範圍之內,應隨琉球的返還一同回歸日本主權管轄。因此,回顧美國與釣魚台列嶼爭端的相關曆史,探討美國在釣魚島爭端中所處地位、所持立場及相應的法律關係與責任,是非常必要的。

    一、戰時中美同盟,琉球理應回歸中國

    在曆史和地理上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的釣魚列島,作為台灣的附屬島嶼,在二戰後也理應與寶島台灣一起回到祖國的懷抱。從當時的各項文件中看,釣魚列島的主權歸中國所有是確定無疑的。在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後,中國政府圍繞琉球懸案與美國和蘇聯等盟國進行過協商,希望乘戰勝日本帝國主義之際,收回從前被日本奪取的中國領土。1942年11月3日,國民政府外長宋子文在重慶記者會上表示,“中國應收回東北四省、台灣及琉球,朝鮮必須獨立”,國民政府否定包括《馬關條約》在內的中國間一切條約,在領土方麵要恢複至甲午戰爭前之狀態,要徹底清算日本從中國攫取的一切侵略權益。

    1943年11月23日,開羅會議期間,蔣介石向羅斯福表示:“中國願與美國共同占領琉球,俟該地托管之時,與美國共時管理之。”羅斯福當即表示同意,“琉球由國際托管,由中美共同管理”。不久,羅斯福就這個問題專門征詢了斯大林的意見。12月1日,中美英三國領袖共同簽署了對日《開羅宣言》。

    其中嚴正指出,三大盟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於製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

    1944年1月12羅斯福告訴中國駐美大使魏道明,斯大林也讚成戰後由中國管理琉球。羅斯福說:“斯大林熟悉琉球曆史,他完全同意琉球屬於中國並應歸還它。”琉球在曆史上是一個獨立的王國,自明代以來一直向中國朝貢,是在中國冊封下的藩屬國之一。1879年,日本乘清王朝衰微之際將琉球竊為已有。中國方麵始終都未承認日本鯨吞琉球的合法性。在抗日戰爭勝利之際,中國獲得了收複失去的領土主權的良好時機。

    隨著戰爭形勢的進一步明朗化,德日法西斯敗局已定。美蘇戰時同盟的基礎受到削弱和動搖。鑒於在對德分區占領過程中美蘇間出現的一係列矛盾和猜疑,美國為確保其在亞太地區的戰略利益,防止蘇聯勢力的滲透和擴張,決定實施對日單獨占領政策。為此,美國不惜以“保留天皇製”等條件為代價來換取日本對美國的單獨媾和。而且堅持任命美國人為接受日軍投降並占領日本的盟軍最高統帥,以確保美國在對日政策上占據絕對的支配地位。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首腦再次發出敦促日本法西斯投降的《波茨坦公告》。1945年8月15日,杜魯門發出《一般命令第一號》,對盟軍接受日本投降的區域進行了劃分:“中國(‘滿洲’除外)、台灣及北緯16度線以北的印度支那的日軍應尚蔣介石投降;日本國委任統治群島、小笠原群島及太平洋上其他島嶼的日本軍隊應向美國太平洋艦隊最高統帥投降;日本大本營和日本本土、與此鄰接諸小島、北緯38度以南的朝鮮、琉球群島和菲律賓群島的日本軍隊應向美國太平洋陸軍部隊最高統帥投降……”此後,由中蘇英法荷美等國共同組成的“遠東委員會”和“盟國對日理事會”,名為多國協商對日政策的組織,實則作用有限;而真正發揮作用的組織是直接對美國政府負責,由麥克阿瑟主持的“盟國總司令部(GHQ)”。蘇聯因其對千島群島等處的領土要求已經獲得美國默許,對美國對日單獨占領的計劃也不再提出異議。

    抗日戰爭的勝利徹底洗刷了半個世紀以來中華民族受外強欺淩的屈辱。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精神,自19世紀末期以來日本在中國所竊取的領土,滿洲(東北)、台灣、澎湖群島等,都重新回到祖國的懷抱。然而,曆史在這一刻又錯過了千載難逢的機會。此時此刻,中華民族悲劇的曆史還遠遠沒有結束。抗戰的勝利並沒有將一個和平、自由與強大的中國帶給人民。內戰的烏雲不斷翻騰在中華大地之上。蔣介石醉心於反共反人民的內戰,根本無暇去顧及民族主權的回複。釣魚列島在這一刻被悲劇性地忽略了。隨著冷戰出現,美國總統杜魯門出於以日製華的需要,命令美國軍隊對琉球群島進行單獨占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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