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這個勝負,依靠兩軍的決戰。隻要決戰,才能解決兩軍之間誰勝誰負的問題。

在國外的軍事學術界,原先並沒有“戰略決戰”這個軍事術語,通常是用會戰一詞表述帶有決戰意義的作戰。我軍戰略決戰的理論原則,是獨具特色的軍事理論。“執行有利決戰,避免不利決戰”,這是毛澤東很早就提出的有關決戰的一項基本原則。由於戰略決戰是決定交戰雙方命運的嚴重鬥爭,把握戰略決戰時機成為決定戰爭成敗的一個極其重大的問題。在我軍處於戰略防禦階段和轉入戰略進攻的初期,由於敵軍在總體力量上還占有優勢,我軍主要通過若幹次戰役、戰鬥決戰逐次殲敵,逐步改變敵我力量對比,一直避免同敵軍進行戰略性的決戰。解放戰爭進入第三年以後,由於國內政治形勢和戰略態勢對我軍十分有利,我軍在總兵力對比上雖然還略少於敵軍,機動兵力卻已超過敵軍,這就形成了同敵軍進行戰略決戰的有利時機。正是通過戰略決戰才加速了勝利的步伐。對於在發展過程中的企業,要想實現超常發展或完成好某項重大任務,應用現代項目管理方法是不錯的選擇。

“執行有利決戰,避免不利決戰”這是毛澤東很早就提出的有關決戰的一項基本原則。決戰即敵我雙方,動用所有兵力,進行的決定最後勝負的戰鬥或戰役。由於戰略決戰是決定交戰雙方命運的嚴重鬥爭,把握戰略決戰時機成為決定戰爭成敗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他第一次從理論上把決戰作為一個獨立的項目來進行研究和決策,並且對於項目的重要性,采取各種方式的操作性進行了實用性很強的研究和實踐。

“決戰階段的鬥爭,是全戰爭或全戰役中最激烈、最複雜、最變化多端的,也是最困難的、最艱苦的,在指揮上說來,是最不容易的時節。”可見毛澤東把決戰放在一個相當重要的位置,決戰的理論也就成為我軍戰爭理論發展的一個高峰,它對於指導決定戰爭勝利的作戰行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

“執行有利決戰,避免不利決戰”的原則,是黨中央、毛澤東在解放戰爭中戰略決戰的基本原則。在全國解放戰爭進入第三年時,雖然整個戰爭形勢已大為有利於我而不利於敵,但除東北戰場外,其他各戰場我軍的兵力尚未超過敵人,也未高度集中,攻克敵軍十萬以上重兵據守的大城市尚無實戰經驗。所以,中央軍委和毛澤東並沒有立即組織全局性的戰略決戰,即使對東北野戰軍也沒有一開始就提出包括攻克沈陽在內的決戰決心。因為戰略決戰是關係到戰爭成敗的大事,所以“拚國家命運的戰略的決戰則根本不幹”。但是,當華東野戰軍一舉攻克濟南、石家莊,證明我軍完全有能力攻克敵人重兵守備的大城市後,中央軍委和毛澤東便提出了把解放沈陽納入遼沈戰役之內的決心。當遼沈戰役勝利的前後,中原、華北之敵呈現收縮、動搖之際,中央軍委和毛澤東便果斷地定下了同中原、華北之敵進行決戰的決心,並取得了勝利。對於戰略決戰進行獨立的項目指揮充分證明“執行有利決戰”的原則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