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經中的偈頌

    佛教曆來就有用文學形式宣傳教義的傳統。佛教在宣揚其教義時采用了多種形式,以增強其影響力。《高僧傳》卷二中,記載了鳩摩羅什與僧叡的對話:

    天竺國俗,甚重文製,其宮商體韻,以入弦為善。凡覲國王,必有讚德。見佛之儀,以歌歎為貴。經中偈頌,皆其式也。

    由此可知利用詩歌來表達歌頌讚歎本是古印度的傳統。引文中所提到的“偈頌”是一個利用梵漢對舉方法創造出來的詞匯,類似於中土之“詩歌”。“偈”原為梵語“偈陀”之簡稱,譯為頌。梵漢雙舉名曰偈頌。偈頌在字數句數上有規定,以三字乃至八字為一句,以四句為一偈,又作伽陀、偈,意譯諷誦、諷頌、造頌、偈頌、孤起頌、不重頌偈。為佛教九部教之一,十二部經之一。十二分教中還有類似於詩歌的祇夜,其意為詩歌、歌詠,舊譯為重頌、重頌偈,新譯為應頌。意思是指在經典前段以散文體敘說之後,再以韻文附加於後段者。因其內容與經文相同,故稱重頌、重頌偈或應頌(與經文相應之頌)。伽陀(孤起頌)與祇夜(即重頌)二者之差別在於祇夜雖亦為韻文,但重複述說長行經文之內容,先有經文,複宣說在後;伽陀則是獨立的韻文形式,故有不重頌偈、孤起頌等異稱,其長短或二句,或三句、四句、五句、六句不等。現在通常所說的偈頌是廣義上而論,包括伽陀和祇夜。

    自佛教的本位視角觀察,佛偈記錄了釋迦牟尼和其他聖者言論的一部分,也構成了佛經文學的主要形式之一。經由佛教史學家考定,釋迦牟尼在世時口述的言教,即是以偈頌為中心來加以組織的,之後才有與之共相配合的長行出現。佛典裏的偈頌大多數被用於說理,故究其基本性質,無疑是一種闡揚哲理思想和道德觀念的宗教格言,總體內容顯得相當深奧抽象。不過其中亦有少量作品,重在抒情言誌,並以生動可感地描繪色聲形相而包含著濃鬱的文學情味。它們多采用民歌體裁,風格質樸親切,時有幽默機智的諧趣之語。有的複遝回環,氣勢磅礴,在佛學思想推演之同時常能見其理致轉折之美。及至唐代所譯經典中的一些詩偈,情景交融,放在優秀詩歌中亦不遜色。

    如竺佛念所譯《出曜經》卷三十《梵誌品》“如月清明”偈:

    如月清明,懸處虛空。不染於欲,是謂梵誌。

    此偈即用形象的語言說明在家修行的居士應遠離世俗之欲,就像通透的明月高掛在虛空一樣。把抽象的佛理化之於可觀可感的形象當中。

    再如佛教原始經典《長阿含經》(後秦佛陀耶舍、竺佛念共譯)卷十一中記載著一偈:

    野幹稱獅子,自謂為獸王,欲作獅子吼,還出野幹聲。獨處於空林,自謂為獸王,欲作獅子吼,還出野幹聲。跪地求穴鼠,穿塚覓死屍,欲作獅子吼,還出野幹聲。

    此偈講的是弱小猥劣的野幹想仿效獅子的吼叫以冒充強大,結果卻因叫了一聲而露出馬腳的故事。在漢譯藏經內常能見到類似故事。“欲作獅子吼,還出野幹聲”一句在篇中反複出現,仿佛我國古代《詩經》中的某些作品。

    在佛典譯本中,鳩摩羅什的譯文辭理圓通,文字優美,使中土誦習者易於接受理解,因此他所翻譯的偈頌也流傳甚廣,如《若以色見我偈》: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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