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與基督教、伊斯蘭教並稱為世界三大宗教,也是產生最早的世界性宗教,它長期以來主要在亞洲地區流傳,19世紀末,開始傳入歐、美、非洲和大洋洲。據統計,現在約擁有3億多教徒。佛教於漢代傳入中國,它雖不是中國本土宗教,但自傳入中國始,便與中國文化碰撞、融合,經過兩千多年來的廣泛傳播,對我國社會產生了極為深刻的影響,影響到文學藝術、建築繪畫、節日風俗等各個領域,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佛教,廣義地說是一種宗教,包括它的經典、儀式、習慣、教團的組織等等;狹義地講,它是指佛陀所說的教法、言教,如果用佛教固有的術語來說,應當叫佛法。“法”字的梵語是達摩(Dharma)。佛教對這個字的解釋是:“任持自性,軌生物解。”這就是說,每一事物必然保持它自己特有的性質和相狀,有它一定的軌則,使人看到後便可以了解是何物。所以佛教把一切事物都叫“法”。佛經中常見到的“一切法”、“諸法”字樣,就是“一切事物”或“宇宙萬有”的意思。照佛教的解釋,佛根據自己對一切法如實的了解而宣示出來的言教,它本身也同樣具有“任持自性,軌生物解”的作用,所以也叫做法。

    一、佛教產生的背景

    佛教產生的年代是一個經濟空前發展、社會變化劇烈、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尖銳、新舊思想交替的時期。這一時期經濟急劇發展,手工業從農業中分化出來,商品交換頻繁,對外貿易活躍。商業和手工業的興盛,促進了城市的形成和繁榮。在佛陀時代,出現了比較大的城市,如王舍城、舍衛城、波羅奈城。國家以城市為中心進行統治,兼控周圍的聚落、村落等農牧業地區。王權日益鞏固,階級分化明顯,爭霸戰爭不斷。

    早在公元前200年到公元1000年間,原居中亞地區的“雅利安人”向東進入印度恒河流域定居,對原來的土著居民實行壓迫和剝削,土著居民大多淪為種族奴隸。以吠陀為代表的雅利安文化,與西北印度土著文化結合,形成一種新的文化形態——婆羅門教。婆羅門教以“吠陀天啟”、“祭祀萬能”、“婆羅門至上”為三大綱領。婆羅門教宣揚等級製度,以“四種姓”製度來規範社會各個等級的社會職責。其中第一等級為婆羅門,為世襲而職司祭祀的專業僧侶,是宗教文化教育的中心,自認為是創造宇宙的主宰“梵天”(天神)的代表,是人民精神生活的統治者。第二等級是刹帝利,即王侯武士,擔任各城國王和文武官職,執掌政治和軍事大權,為世襲的統治者。第三等級是吠舍,是從事生產活動的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等平民階級。第四等級是首陀羅,是處在社會最底層的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土著居民及雇工、奴隸。在佛教創立前後,以國王為代表的刹帝利種姓和從吠舍種姓中形成的工商業主,對婆羅門種姓的傳統統治表示不滿,支持各種非婆羅門教思想,在思想文化界出現了反對婆羅門教的“沙門”(出家修道者)思潮。佛教最初就是這種沙門思潮之一,釋迦牟尼應運而生,他以慈悲宏願創立佛教,截長補短,存優去劣,破除人間的階級觀念,指示人性的升華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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