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明確指出:改革高等學校畢業生“統包統分”和“包當幹部”的就業製度,實行少數畢業生由國家安排就業,多數學生“自主擇業”的就業製度。與此相配套要求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就業指導、職業介紹等社會中介組織,為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這樣就業指導就成為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1994年,國家教委正式頒發了《普通中學職業指導綱要》,確定了中學職業指導的地位。勞動部發布《關於職業指導辦法的通知》,從而推動了勞動部門所屬就業服務機構就業指導工作的開展。目前,從普通中學到高等院校,從用人單位到勞動部門對就業指導工作的重視都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預示著我國就業指導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二、就業指導的含義

    早期的就業指導主要是提供職業信息,在分析職業和自身特性的基礎上,幫助求職者選擇適當的職業。由於當初的就業指導僅僅是在學生畢業時進行,所以也稱就業指導或擇業指導。它是把職業要求作為固定的尺度,並以這一尺度衡量人的適應性,進而把特定的人安置在某一特定的職業崗位上。這種就業指導的觀念在30年代以後,明顯暴露出存在的問題。突出表現在就業指導與教育相分離,僅僅是介紹職業,安置失業人員,具有慈善的性質,不能促進勞動者素質的廣泛提高。特別是這種觀念把注意力集中於特定職業,過早地規定了人的具體職業,既限製了人的職業選擇範圍,也不符合職業生活的具體情況。隨著就業指導實踐的發展,人們發現包辦式的就業指導效果並不理想,職業選擇並不是人的特性與職業因素之間的簡單匹配,其中,人的態度、職業價值觀對職業選擇也起著重要作用。職業方向的確定應由擇業者自己去完成,就業指導者的作用隻是教育、引導,向擇業者提供信息和決策參考。具體說,就業指導涵義的變化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麵:

    第一,表現在時間上,就業指導由原來就業安置的短暫行為擴展到整個人生的就業指導活動。促成這一變化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發展心理學的產生。發展心理學的研究成果表明,從兒童到成年,其職業意識、職業興趣、職業能力等隨著年齡、教育、閱曆及環境的變化而不斷發展變化並逐漸成熟。因此不能用固定的眼光看待學生,就業指導應該是一個動態的教育過程。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有人也把就業指導稱為“人生指導”或“生涯指導”。

    第二,表現在空間上,就業指導突破了單一職業介紹的舊框架,擴展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滲透到教育活動的各個領域。特別是就業指導與教育的結合使就業指導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首先它使就業指導的內容更廣泛了,除了職業介紹、個性測驗外,還包括職業意識、職業觀念、就業觀念和求職擇業能力的培養與訓練。其次,它使就業指導的途徑和方法多樣化了,授課、谘詢、測驗和求職技能訓練等廣泛地應用於就業指導。就業指導活動也不再是少數專業人員的事,而逐漸成為社會、學校和家庭共同關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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