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應控製財政赤字規模,並加強公共債務管理。拉美國家普遍存在財政紀律鬆弛和債務負擔過重的問題,控製債務規模和改善公共債務結構成為拉美國家財政改革的共識。智利采用了結構性預算平衡規則,減弱了銅價波動和政治因素對財政赤字的影響。墨西哥、阿根廷和巴西采用國內長期固定利率債務工具,降低了匯率和短期利率波動風險。拉美國家已強調全麵評估債務的可持續性,並且謹慎監管來自養老保險改革、金融部門和其他準財政活動的隱性債務。

    第二,消除財政政策的“順周期”性。拉美地區“順周期”的財政政策是財政製度深層次的係統性缺陷所產生的結果。為了發揮財政政策的穩定經濟職能,拉美國家的財政政策要做到“逆風向行事”。其一,通過財政製度創新,確保在經濟高漲時能夠提高公共儲蓄。例如,阿根廷和智利建立了財政收入穩定基金,中央政府避開經濟周期的影響,通過該基金向地方政府進行轉移支付。其二,調整稅收體係,增強“自動穩定器”的調控功能。應擴大征收消費性增值稅,累進所得稅的邊際稅率要保持適中,對奢侈品的消費要開征特殊稅種。其三,保持進入國際資本市場的能力。應強調有效地流動性管理(例如合理的公共債務期限安排)和財政的跨期償付能力,以避免在經濟衰退時不能進入國際資本市場。

    第三,關注財政的可持續性。沉重的債務負擔和20世紀90年代部分國家的金融危機都加深了拉美地區財政的脆弱性。目前,一些拉美國家對財政可持續性的評估更加全麵綜合,而且對財政狀況的披露也更加透明、完整和頻繁。例如,墨西哥金融危機發生後,就開始全麵公布公共部門的財政狀況指標,其中包括了發展銀行的經營情況和私人部門投資的公共項目。秘魯、智利、哥倫比亞和巴西對於政府和私人共同投資的合作項目對預算的影響也要進行係統的評估。

    第四,以法律為手段強化財政改革的責任性。財政改革方案的靈活性不僅取決於合理的經濟因素,也需要達成改革的政治共識、構建司法通道,這樣可避免製度性衝突。為了提高財政透明度、協調中央與地方政府財政關係,拉美國家注重以法律手段推動財政改革,阿根廷( 1999 ) 、秘魯( 1999 ) 、委內瑞拉( 2000 ) 、巴西( 2002 ) 、厄瓜多爾( 2002 )和哥倫比亞( 2003 )分別頒布了財政責任法。但是拉美地區的實踐經驗表明,一旦財政責任法與政策製定者的意圖相衝突,財政責任法對財政政策決策的約束力就會被削弱。

    目前,拉美地區“第二代財政改革”的目標是保證財政長期的可持續性、提高財政管理效率和促進社會公平。拉美國家財政改革研究重點主要包括財政政策的決策機製; 稅收改革、外國直接投資、隱性債務和養老金債務對財政政策的影響;“美元化”與財政政策的關係以及或有債務等問題。因篇幅問題,本文不能詳盡論述,但是深入分析拉美國家財政改革的經驗教訓可為我國深化財政改革提供有益的啟示和借鑒。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