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下半年至1988年是調整的第二階段。債務國提出應該在發展經濟的基礎上還債,不能因還債而不顧經濟和社會後果,否則反而會削弱債務國的還債能力。

    經過一段時間,債權組織和國家也逐漸認識到拉美的債務已不是一時的資金周轉不靈問題,而是喪失了還債能力的問題,如果不改變僵硬的立場,逼債過甚,可能會使許多拉美債務國幹脆倒賬,反過來損害自身利益。出於這些考慮,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債權國先後提出了一些重新安排債務、放寬償債條件、增加新貸款使一些債務國獲得機會和時間恢複經濟、創造緩和債務危機的條件等計劃或方案。

    1989年後,債務調整進入第三階段。1989年3月,美國布會政府財長提出《布雷迪計劃》,表示將通過多種途徑再次較大規模地免除債務國的部分債務。墨西哥等主要拉美債務國後來全部加入《布雷迪計劃》,危機得到較大緩解。

    許多拉美債務國從八十年代後半期開始進行了根本性的改革和調整,至九十年代初,基本上完成了由內向性經濟的發展模式向外向型經濟的發展模式轉變,逐步走出了債務危機的陰影。盡管如此,拉美的外債總額至今仍十分龐大,離開徹底解決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拉美債務危機大事記

    1982年8月,墨西哥政府宣布無力償付到期外債本息,拉美債務危機爆發,並逐步蔓延到巴西、委內瑞拉、阿根廷等國。

    1982年9月,美國與其他主要西方國家向墨西哥提供28.5億美元緊急貸款,國際私人銀行也同意墨西哥推遲還款。

    1982年12月,墨西哥等拉美債務國相繼對本國經濟實行緊急調整。

    1985 ,緊縮性調整未達預期目標,債務國政府轉變策略,提出在發展經濟的基礎上還債,並開始聯合起來與債務國集體對話,商討還債問題。

    1989年3月,美國財長布雷迪提出《布雷迪計劃》,通過債務證券化或資本化減少債務國的債務;但要求債務國進行經濟結構調整和體製改革。

    1990.6月22日,拉美26國加拉加斯會議通過《關於拉丁美洲和加勒比解決外債問題的建議》,第一次聯合起來協調拉美債務國的還債立場和主張。

    1992年,墨、巴、阿、委等主要拉美債務國全部加入《布雷迪計劃》。各國通過改革減緩了危機。

    (四)拉美國家財政改革的經驗與教訓

    在拉美經濟轉型中,財政改革是影響該地區經濟發展前景的關鍵因素。繼20世紀80年代的價格穩定計劃和90年代的自由化改革之後,拉美國家已啟動了“第二代改革”,其中財政改革成為改革的重點。由於金融全球化日益發展、資本流動加快,保持財政政策的謹慎性和靈活性不僅是穩定宏觀經濟的基礎,也是實現可持續增長的必要條件,拉美國家以往的財政改革在此方麵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與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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