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德國統計學家恩思特·恩格爾根據德國的統計數據對消費結構的變化中發現一個家庭收入越少,家庭收入中(或總支出中)用來購買食物的支出所占的比例就越大,隨著家庭收入的增加,家庭收入中(或總支出中)用來購買食物的支出則會下降。由此得出一個國家越窮,每個國民的平均收入中(或平均支出中)用於購買食物的支出所占比例就越大,隨著國家的富裕,這個比例呈下降趨勢的定律,即隨著家庭和個人收入增加,收入中用於食品方麵的支出比例將逐漸減小。

這一定律被稱為恩格爾定律,反映這一定律的係數被稱為恩格爾係數。其公式表示如下:恩格爾係數=食物支出金額/總支出金額×100%。

可以看出,在總支出金額不變的條件下,恩格爾係數越大,說明用於食物支出的金額越多;恩格爾係數越小,說明用於食用支出的金額越少,二者成正比。反過來,當食物支出金額不變的條件下,總支出金額與恩格爾係數成反比。

因此,恩格爾係數是衡量一個家庭或一個國家富裕程度的主要標準之一。國際上也常用恩格爾係數來衡量一個國家和地區人民生活水平的狀況。

研究顯示,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恩格爾係數較高,作為家庭來說則表明收入較低,作為國家來說則表明該國較窮。反之,恩格爾係數較低,作為家庭來說則表明收入較高,作為國家來說則表明該國較富裕。聯合國提出的恩格爾係數標準是:59%以上貧困;50~59%溫飽;40~50%小康30~40%富裕;30%以下為特別富裕。

由上可知恩格爾係數將生活品質分為貧困、溫飽、小康、富裕和最富裕,反映出的是生活品質和富裕程度。因此一般來說恩格爾係數越低,代表除食物之外所支配的財富越多,可獲得的滿足感越強,而滿足感又和幸福感息息相關,所以一般情況下可認為一個地區的恩格爾係數越低幸福係數越高,幸福感越強;相反恩格爾係數越高幸福係數越低,幸福感越低。而幸福感作為一種心理體驗,它既是對生活的客觀條件和所處狀態的一種事實判斷,又是對於生活的主觀意義和滿足程度的一種價值判斷。它表現為在生活滿意度基礎上產生的一種積極心理體驗。而幸福感指數,就是衡量這種感受具體程度的主觀指標數值。

幸福指數主要包括:生活水平、健康、教育與生態體係的多樣性和彈性、文化的活力和多樣性、時間的利用與平衡、政府善治、社區活力及心理良好。

實際上,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增長的同時,貧富差距也在逐步拉大,在貧富差距擴大的同時如果政府不加以考慮保障政策、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及社會福利等方麵的因素,必然會導致百姓認為處處都不公平,事事都不順利的想法,由此必然會導致幸福感的下降。數據顯示:我國城鎮居民的恩格爾係數由1995年的49.9%下降到1999年的41.9%,農村居民則由58.6%下降到52.6%,綜合起來看,到2012底,我國城鄉居民的恩格爾係數將降到50%以下。

恩格爾係數代表家庭生活水平的狀況,而幸福指數的理念則更加關注公平,這與社會保障製度的主旨不謀而合,由此來說這種生活水平狀況的提高並不代表幸福感的提高,要做到人的全麵發展,社會的公平正義,必須積極完善社會保障製度。

社會保障事業中包含諸多影響人民幸福的關鍵因素,它作為政府善治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經濟發展的輔助力量,作為社會各項事業的後盾,必須將政府、社會、市場和企業各方的利益結合起來,為實現國民幸福創造長效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