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農曆臘月,天津開始“忙年”。到臘月十五,年貨“上全街(讀‘該’)”。花燈就是其中之一。老天津賣燈籠還有“檔次”之分。比如,像華錦城燈扇店這樣的老字號出售的是木製雕刻的宮燈和大紅紗燈。年貨市場裏的攤位出售的是手拉小車燈、走馬燈、鐵絲燈、吉利(蒺藜)燈、鯉魚燈,走街串巷的小販子挑著擔子,前後懸掛著出售的是小玻璃燈、小紅油紙燈、手推小車燈(天津人叫它“撚撚轉兒”)。

玻璃燈用馬口鐵焊四框,鑲裝著有油漆畫的玻璃。紅油紙燈,紙上有網(黃色棉線筋),燈下有托,燈上有鐵絲提環,可用木棍兒挑著,這個“挑”燈的動作,就是構成天津小孩兒打燈籠“打”字的來源。玻璃燈和紅油紙燈都可以插入小蠟燭(天津叫“小洋蠟兒”)點燃發光。手推小車燈,是用卡紙塗顏色糊成的“有籠無燈”的玩具,安裝在一根二尺多長麻稈的一頭兒。這種燈,下有個圓形的硬紙托盤,緊挨著麻稈頭上的車輪(圓薄木片)上。小孩兒抓住麻稈推著前進,隨著車輪轉動,上邊的圓托兒和紙燈也同時轉動。隻是手推車上的燈籠不能點蠟燭,所以是“有籠無燈”,不過這種動力玩具,很受家長和兒童喜歡,家長喜歡是因為比較安全,孩子喜歡是因為比較有趣兒。

我們天津有句俏皮話叫“外甥打燈—照舅(舊)”。這源於天津的一種民風。過去,對於管教孩子來說,舅舅的權利往往大於父母的權利,天津老話說“娘親舅大“,老年間,孩子犯錯誤進了派出所,隻有三個人可以保釋,那就是老師、掌櫃的、舅舅。因此在孩子一生的重要時刻,往往舅舅會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比如孩子結婚隨份子,舅舅拿大頭兒,所有的人不論貧富都不準超過舅爺。再比如,孩子長大了不孝順父母,舅舅可以出麵教育,甚至可以動手教訓,其他人就不可以等等。可是反過來說,舅舅也從自己當舅舅那一刻起,就自然有了責任感,從孩子幼年開始,就對他們精心嗬護,尤其是男孩子,舅舅更是倍加疼愛,舅舅希望男孩子平安順利地長大成人,每年都要為外甥祈福,所以每年都會送給孩子一個“吉利燈”,這時一成不變的一種民間約定,所以很多藝人就紮製了有很多尖角的、像野生蒺藜形狀的燈籠,取名為“吉利燈”出售,賣的異常紅火,買燈的人都很驕傲,因為凡是買吉利燈的都是已經當了舅舅的人,並且姐姐家一定有兒子,有的舅舅一買就是好幾個,那錢花的大把大把的,那臉上的笑容也是興高采烈的。因此,天津就有了那句“外甥打燈籠——照舊(舅)”。您想,這外甥長大了是不是應該十分的孝敬自己的舅舅,所以天津的孩子們無論自己長到多大,每逢春節,舅舅家一定是要去的,這也是一種精神上的回報,我今年六十歲,這舅舅家每年必到,我認為這這種習俗,是我們天津民風中敬老愛幼的真實體現。

在老天津日常生活中,還有一種賣紙燈籠的。在清末年間,京津兩地街上還沒有安路燈。大宅門、大戶人家門口興掛燈籠,以備晚間照明和出入安全。晚間出門行路,也隻有靠燈籠照亮。偶爾晚間會友耽誤了時間沒帶燈籠,或晚間看戲散戲後路上黑燈瞎火,為方便百姓,賣簡易小紙燈籠的小販便應運而生了。這種燈籠是用紙先疊出格,糊成圓柱形,紙燈籠上麵突出一圈十分美觀,下麵有圓圈包住,做了裝飾,上邊用竹子做一挑竿,燈內裝小洋蠟,兩個大錢就可買一個,幫助人們行路。有些飯館在晚間食客吃飯後免費送紙燈籠,若保存得好,還可以再用一段時間。每逢節日,尤其是正月十五過燈節,貧窮家庭的大人也會給孩子買一個簡易燈籠,湊個熱鬧。

那買燈籠的小販怎麽吆喝呢,我給你學學“打燈籠玩兒啊——哄小孩兒啊——金魚拐子大花籃啊——一大一個燈啊,兩大一個燈啊,三大就買一個吉利地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