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人心裏很來氣,因為他們想起了樂羊的兒子,現在正在中山國發展。幹脆,把他兒子揪出來吃了。

    樂羊的兒子,被綁在城頭示眾,中山人比比劃劃地指點他身上的肉。大廚師開始給他洗澡。

    “樂羊,看見了嗎?認識吧!長得挺像你的哎,快撤兵吧,兒子重要還是打仗重要啊--”

    樂羊感到眩暈,鬆軟,像一塊被軍士們扔掉的擦車布。寒風漫不經心地掠過已經沒有多少生氣的中山國,異鄉人的鮮血澆灌著中山國的野花。樂羊知道,作為一介布衣被推薦到魏文侯駕下,花費了魏家三年的物力,丟下戰場上將士的骸骨,如果打不下中山國來,徇私而返,不但前途沒了,連他的推薦人翟璜,也要負“隨坐”責任(推薦別人要負連帶責任)。

    樂羊兒子的肉,終於像沒有人認領的失物那樣,被中山人自行處理了,放進大鼎沸煮(也許是活著時候就放進去),去了骨頭,再投入鹽巴和辣醬,以及酸梅、生薑、醋汁、雞蛋清、幹菜、桂粉、醴酒,加糖揉勻,文火悶燉,最後收汁兒撈出。一罐子嫩爽滑顫、賞心悅目的人肉羹就出來了。它肥潤適口,鹹鮮滿鼻,極度富於美感。當然,如果是做成“大羹”的話,就不需加任何調料,叫作“大羹不和”,這也是治理國家和寫作文章的最高境界。看似沒有味道卻飽含萬種味道,體現著無為和無所不為的絕頂功夫。

    當然,由於時間緊迫,來不及製作成“醢”。醢就更好吃了,醢是把肉曬幹,切碎,加鹽、加酒,加酒曲,裝入甕中密封百日發酵,拿出來跟黃米飯一起吃,頗有酒趣。羹和醢,都是宮廷的上乘佳肴。

    中山人盛了一盃“樂羊的兒子羹”,用厚皮子裹著,下城送到樂羊的營壘裏,獻給樂羊趁熱吃。

    樂羊舉起這歪肉(“盃”這個字,現在已經不用了,但是日語裏還有,就是“世界杯”的“杯”,樣子卻像一個沒有點燃的火炬,是一隻碗,下麵加上個細柱狀的長腿,可以握在手裏。當時吃飯的案子低,所以碗要有腿),外麵正下著連綿陰悒的雪,樂羊多麽懷念當初在鄉下的日子啊,跟老婆孩子一起,一家人吃上節慶的豬肉,喝上年底的薄酒。唉,往事已矣,世事變遷,老婆不知在哪裏,孩子卻在罐子裏。(唉,如果老婆知道了,一定要“悔叫夫君覓功名”了。)

    樂羊坐在幕前,伸著脖子,攥著歪子腿舉起來,把乖孩子的肉湯,啜飲一空。空盃子還給中山使者,拿回中山國交差。

    這個膽氣十足的舉動,征服了魏營之中所有疲敝已極的軍士,人們信任了主帥的同時,又燃起了對敵人的仇視。大家鼓足餘勇,哀兵求勝,犯冒鋒鏑而不顧,一舉奪下中山國,了卻君王天下事,贏得生前身後名。

    中山國遂被魏人所滅,時間是公元前406年。樂羊功大,被魏文侯賜爵賞地,實現了一介布衣的革命英雄主義價值。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