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訓曰:國家賞罰治理之柄,自上操之。是故轉移人心,維持風化,善者知勸,惡者知懲。所以代天宣教,時亮天功也。故爵曰:“天職。”刑曰:“天罰。”明乎賞罰之事,皆奉天而行,非操柄者所得私也。《韓非子》曰:“賞有功,罰有罪,而不失其當,乃能生功止過也。”《書》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政事懋哉懋哉!”蓋言爵賞刑罰,乃人君之政事,當公慎而不可忽者也。

——康熙《庭訓格言》

白話

國家實行賞罰、治理百姓的權力是由帝王操縱掌握的。所以帝王要改變人心,維持社會風化,使為善之人知道自己將受到勉勵,使為惡之人知道自己將受到懲罰。這就是所謂的代替上天宣達教化、輔助上天建立大功的意思。所以,禮爵上說:“承上天的職責。”刑鼎上寫道:“上天的懲罰。”可見,賞罰之類的事情,都是奉天意而行,決不是掌握權力的人憑私意而為所欲為的。《韓非子》上說:“獎賞有功的人,處罰有罪的人,倘能做到準確而無誤,那就會促成人們立功,防止人們去犯錯誤。”《尚書》上也說:“上天授命給有德之人以表示尊卑有別的五等五色章紋的製服。上天用五種刑罰、五種用刑辦法征討那些有罪之人,國家的政事才能興旺發達啊!”這些都是在說獎賞、懲罰之類事情,都是做天子者的政治事務,應當公正、謹慎而萬萬不可掉以輕心!

家訓史話

孫權,時人讚他“賞不擇恩仇,罰必加有罪。”雖然他曾冤殺和錯誤處理了一些人,但一般來說確是如此。甘寧英勇善戰,曾有功於黃祖,而黃祖以他曾是“劫江賊”不予重用,他擬投東吳,又恐江東恨其救黃祖殺淩操之事,不被東吳所容。後得呂蒙推薦,乃投東吳,孫權見他大喜:”興霸此來,大獲我心,豈有記恨之理?請無懷疑。願教我破黃祖之策。”甘寧乃陳述先破黃祖後取巴蜀的策略,權認為是”金玉良言”。後果破祖。之後,他又多立功勳,拜折衝將軍。周瑜在赤壁之戰中建大功,孫權立即拜為偏將軍,領南郡太守。從此,對他的功勳念念不忘。瑜病死,孫權流涕說:“公瑾王佐之資,今忽短命,孤何賴哉!”後孫權稱帝,對公卿說:”孤非周公謹,不帝矣!”對周瑜遺下兩男一女,都予照顧;但對於他們的不法行為則絕不縱容,據 《三國誌·吳書·周瑜傳》記載:都鄉侯周胤是周瑜次子,他自恃是功臣子弟,“酗酒自恣”,橫行不法,孫權曾“前後告喻”,卻毫不改悔,孫權不因周胤是功臣子弟而寬恕他,便將他徙廬陵郡。諸葛瑾、步騭因胤是功臣之子不忍他因罪見徒,便上疏為他求情,要求複他原職。孫權不同意說:

“孤於公瑾,義猶二君,樂胤成就,豈有已哉?迫胤罪惡,未宜便退,且欲苦之,使自知耳。”這就是說,周胤有罪,不能不處罰,要讓他吃點苦頭,使能改過自新,才能挽救他。由於孫權能賞功罰罪,故將士肯為之賣命。

古訓今鑒

康熙皇帝說的“代天宣教”雖然有些神話色彩,但是也是封建時代君王神話君權的一種普遍現象。從帝王個人才德來講,不以一己之私,濫賞亂罰,體現了一種強烈的自律意識;告誡後人不可為所欲為,他在這裏強調和主張的問題也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