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熊彼特寫的“讀者指南”為:

    “第二章很長,是該書最重要的篇章之一,斯密的大部分貨幣理論都在這一章中。這一章要比第一編的第四章強得多,肯定是斯密後期勞動的成果。但從這一章中卻看不出重農學派的影響,可以辨認出來的僅僅是英國作家的影響。”

    第一編已經指出,大部分商品的價格可以分解為三部分:一部分支付勞動的工資,另一部分支付資本的利潤,第三部分支付土地的地租,勞動、資本和土地都是生產貨物並將其送入市場所使用的;誠然,有些商品的價格隻包含兩部分,即勞動工資和資本利潤,少數商品的價格隻包含一部分,即勞動工資;但是每一種商品的價格必然分解為這三部分中的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或全部,既不歸於地租也不歸於工資的部分,必然歸於某人的利潤。

    已經指出過,分開來看,每一種商品的情況是如此,合起來看,組成每一個國家土地和勞動的全部年產品的所有商品的情況也一定是這樣。這種年產品的全部價格或交換價值必然分解為同樣的三部分,並分給一國的不同居民,作為他們勞動的工資,資本的利潤或土地的地租。

    但是雖然一國土地和勞動年產品的全部價值是這樣劃分並構成不同居民的收入,但是,就像私人地產的地租區分為總地租和純地租那樣,大國所有居民的收入也可劃分為總收入和純收入。

    私人地產的總地租包含農場主所支付的全部東西,純地租是在扣除管理和修繕支出以及其他一切開支以後剩下留給地主自由支配的部分,換句話說,純地租就是在不損害他們的地產的情況下,地主能保留供直接消費的資財,可以用於飲食、車馬、房屋裝飾、家具、享受和娛樂。地主的真實財富與純地租成比例,而不是與總地租成比例。

    大國全體居民的總收入包含他們的土地和勞動的全部年產品,純收入是扣除他們的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的維持費以後剩下可供他們自由支配的部分,換句話說,純收入就是不損害他們的資本,他們可以保留供直接消費的資財,可以用於他們的生活資料、便利品和娛樂品。他們的真實財富也是同他們的純收入成比例,而不是同他們的總收入成比例。

    固定資本的全部維持支出顯然不能算做是社會的純收入。為維持他們的有用機器和生產工具、他們的有利潤可圖的建築物等等所用的原料,以及將這些原料製成合適形狀所必要的勞動的產品,決不能構成純收入。誠然,這種勞動的價格可以構成純收入的一部分,因為這樣雇用的工人可將工資的全部價值用做供自己直接消費的資財。但就別種勞動說,價格和產品都屬於這種資財:價格屬於工人的直接消費資財,產品屬於他人的直接消費資財,他人的生活資料、便利品和娛樂品因這些工人的勞動而增加。

    固定資本的目的是增加勞動生產力,即使得數目相同的勞動者能完成數量更大的工作。在一個所有必要的建築物、籬笆、溝渠、排水、交通等等均處於最良好狀態的農場,比起一個麵積相同、土質同樣良好但不具備同等便利設施的農場來,同一數目的勞動者者和耕畜能生產出數量更大的產物。在製造業中,同一數目的人手,借最好的機器的幫助,比起使用最不完善的生產工具的人來,能製造出數量更大的貨物。在任何一種固定資本上正當使用的支出,總能帶回巨額利潤,並使年產物價值的增加比這種改進所要求的維持支出的價值更大。不過這種維持費仍然要動用這種年產物的一部分。一定數量的原料、一定數目工人的勞動,本來可以直接用來增加食物、衣服、住宅等社會生活資料和便利品的生產,這樣就被移做其他用途,這種用途誠然是十分有利的,但仍然是不同的用途。因此我們說,所有這類機械方麵的改進,因其能使同等數目的工人用比以前常用的機器更廉價更簡單的機器完成同等數量的工作,總是對每一個社會都有利的。一定數量的原料,一定數量工人的勞動,以前是用來維持一種比較複雜和昂貴的機器的,經過改進以後可以憑借這種或其他機器的力量,完成數量更大的工作。譬如,一個大製造廠主每年使用1000鎊來維持他的機器,如能將這種費用降到500鎊,其他500鎊自然就可以用來購入額外的原料並雇用額外的工人來製造。因此,他的機器所能完成的工作量自然會增加,社會從這種工作所能得到的全部好處和便利也就會隨同增加。

    一個大國中維持固定資本的支出,同私人地產上的維修支出相比較,是非常恰當的。維修的支出,可能常常是為維持地產的產出、從而維持地主的總地租和純地租所必要的。可是,如果采用更為合適的辦法,能使維修費減少而又不減少生產物,那麽至少總地租會保持不變,而純地租則必然有所增加。

    但是,雖然固定資本的全部維持費用必然被排除在社會純收入以外,流動資本維持費的情況卻有所不同。在流動資本的四個組成項目即貨幣、食物、原料和製成品中,後三項經常從流動資本中退出,成為社會的固定資本,或成為保留供直接消費的資財,這在上麵已經說明過。這些消費品中不用做維持固定資本的部分,便全都歸入供直接消費的資財,成為社會純收入的一部分。因此,流動資本這三項的維持費,除了維持固定資本所必要的以外,並不將年產物的任何部分從社會純收入中抽出。

    社會流動資本在這方麵與個人流動資本不同。個人的流動資本完全被排除在他的純收入以外,純收入必須完全由他的利潤組成。但是,雖然每一個人的流動資本構成他所屬的社會流動資本的一部分,社會流動資本卻並不因此就被完全排除在社會純收入以外。一個商人店鋪中的全部貨物雖然決不是保留供他自己直接消費之用的資財,卻可以是供他人直接消費之用的資財,他人從其他資源獲得收入,可以經常為商人補充貨物的價值,並付給他利潤,商人或其他人的資本均不會減少。

    因此,貨幣是社會流動資本中的惟一項目,它的維持費可以使社會純收入有所減少。

    固定資本,以及由貨幣構成的那部分流動資本,就其影響社會收入而言,彼此非常相似。

    第一,機器和生產工具等等需要一定的支出,首先是用於建造,隨後是用於維持,這些支出構成社會總收入的一部分,被排除在社會純收入以外;同樣,在一國流通的貨幣資財也需要有一定的支出,首先是用於收集它,隨後是用於維持它,這些支出也構成社會總收入的一部分,被排除在社會純收入以外。一定數量的非常有價值的原料,黃金和白銀,一定數量的非常精巧的勞動,不是用來增加留做直接消費之用的資財,即個人的生活資料、便利品和娛樂品,而是用來維持這種偉大而昂貴的商業工具,社會上每一個人通過它來得到自己的生活資料、便利品和娛樂品,這些東西經常按適當的比例分配給他。

    第二,構成個人或社會的固定資本的機器和生產工具等等,不構成個人或社會的總收入或純收入的一部分;同樣,雖然要通過貨幣來使社會全部收入在社會所有成員間進行經常的分配,但貨幣本身卻不是這種收入的一部分。這個流通的巨輪與通過它來流通的貨物是不同的。社會的收入完全是由這些貨物組成的,而不是由使它們流通的輪子組成的。在計算社會的總收入或純收入時,我們永遠必須從貨幣和貨物的每年流通總量中扣除貨幣的全部價值,沒有一個法新的貨幣是總收入或純收入的組成部分。

    這個命題之所以顯得可疑和矛盾,隻是由於文字的曖昧不明。通過合適的解釋和理解,它幾乎是自明之理。

    當我們談到一定數目的貨幣時,我們有時隻是指它所由構成的金塊,有時又暗指它所能購買的貨物或持有貨幣所賦予的購買力。例如,當我們說英格蘭的流通貨幣為1800萬鎊時,我們隻想表示某些作者所計算的或者他們認為在該國流通的金塊數量。但是當我們說一個人一年賺50或100鎊時,我們普通所表達的意思不隻是每年付給他這麽多金塊,而且也是他每年所能購買或消費的貨物價值。我們普通的意思是,要確定什麽是或應當是他的生活方式,或他所能正當享受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數量和質量。

    當我們用一個具體數目的貨幣不僅表示它所組成的金塊數量而且暗指它所能購得的貨物時,這樣表示的財富或收入隻等於用同一個詞所籠統地表示的兩種價值之一,說等於後者比說等於前者更恰當,即說等於貨幣的價值比說等於貨幣本身更恰當。

    例如,如果某個人一星期的養老金是一基尼,他在一星期中就能用它來購買一定數量的生活資料、便利品和娛樂品。按照這種數量的大小,他的真實財富,他每星期的真實收入就是多少。他每星期的真實收入肯定不是既等於一基尼又等於用它所能購買的東西,而隻等於這兩種相等價值之一,說等於後者比說等於前者更恰當,即等於一基尼的所值比等於一基尼更恰當。

    如果付給這個人的養老金不是金幣、而是一基尼的票據,肯定不能說他的收入就是這樣一張紙,而應當說是用這張紙所能得到的東西。這一個基尼可以被看做是能從附近的所有商人那裏得到一定數量的必需品和便利品的票據。接受一個基尼的人的收入,不是由這塊金子組成的,而是由用這塊金子所能得到或交換的東西組成的。如果它不能交換到任何東西,那它就像對破產者所開的票據一樣,不比任何廢紙更有價值。

    雖然一國所有居民每星期或每年的收入也同樣可能是,並且實際上常常是用貨幣支付的,可是他們每星期或每年的真實收入加在一起,其大小總是和他們用這種貨幣所能購買的消費品數量成比例。所有居民的全部收入顯然不是既等於貨幣又等於消費品,而隻等於兩種價值之一,說等於後者比說等於前者更恰當。

    因此,雖然我們常常用每年付給一個人的金塊數量來表示他的收入,可那是因為這些金塊的數量規定他的購買力的大小,或他每年所能消費的貨物的價值。我們仍然把他的收入看做是由這種購買力或消費力組成的,而不是由表達購買力的金塊組成的。

    但是,如果這個道理對一個人來說已經足夠明顯,對一個社會來說就更加明顯了。每年付給一個人的金塊數量常常恰好等於他的收入,因此是他的收入價值的最簡短最良好的表達方法。但在一個社會中流通的金幣數量決不可能等於它所有成員的收入,同一個基尼的金幣作為支付每星期養老金的手段,今天可以付給一個人,明天可以付給第二個人,後天可以付給第三個人,所以每年在一個國家流通的金幣數量,其價值必然小於每年支付給他們的全部貨幣養老金。這種陸續支付的全部貨幣養老金的購買力,或用它所能陸續購得的貨物,必然恰好等於這些養老金的價值,也一定就是所有接受養老金的人的收入。所以,這種收入不可能是由這些金塊組成的,因為它們的數目比這種收入的價值要小得多,而隻是由購買力、隻是由這些金塊從一個人手中轉到另一個人手中時它們所能陸續購得的貨物組成的。

    因此,貨幣這個流通巨輪、這個商品的偉大工具,像所有其他的生產工具一樣,雖然它是資本的一部分、是資本的一個非常有價值的部分,卻不是它所屬的社會的收入的組成部分;雖然構成貨幣的金塊在其每年流通的過程中把應當屬於每個人的收入分配給他們,這些金塊本身卻不構成收入。

    第三也是最後,構成固定資本的機器和工具等,和由貨幣構成的那部分流動資本還有一點相似。建造和維持這類機器的支出的每一項節約,在不降低勞動生產力的情況下,都是社會純收入的一種改進;同樣,收集和維持由貨幣構成的那一部分流動資本的支出的每一項節約,也是完全相同的一種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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