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姚東升在《釋神》卷一中雲:“今人塑雷神,一手執連鼓,一手執槌。電神手執二鏡,俱屬愚世。”

    清人黃斐默《集說詮真》雲:“今俗所塑之雷神狀,若力士,裸胸袒腹,背插兩翅,額具三目,臉赤如猴,下額長而銳,足如鷹鸇,崦爪更厲。左手執楔,右手持槌,作欲擊狀。自頂至傍,環懸環鼓五個,左足盤躡一鼓,稱曰‘雷公江天君’。”

    《重修緯書集成·河圖帝紀通》說:“大電光繞北鬥權星,照耀郊野,感而生黃帝軒轅於青邱。”認為“黃帝以雷精起”,說黃帝誕於雷電。黃帝既為雷之驕子,他的職掌也與雷電有關,所以,《重修緯書集成·春秋合試圖》中又說:“軒轅,主雷雨之神也。”軒轅,即車也,故而後世有“雷車”之說。又以星象說法給黃帝加以附會,說:“軒轅十七星在七星北,如龍之體,主雷寸之神。”(見《大象列星圖》)後來,道教又把黃帝封為“九天應元雷聲普化真王(天尊)”,說他住在神霄玉府,行雷時,真王之前有雷鼓三十六麵,三十六神司之。凡行雷之時,真王親擊本部雷鼓一下,即時雷公雷師興發雷聲也……三十六雷,皆當時輔相有功之臣。

    道教稱雷聲普化天尊總司五雷。五雷即天雷、水雷、神雷、社雷、地雷。或曰:天雷、地雷、水雷、神雷、妖雷。天雷,箕星掌之;地雷,房星掌之;水雷,奎星掌之;神雷,鬼星掌之;妖雷,婁星掌之。道教又有“五雷天心正法”的方術,說是得雷公雷篆,依此法行之,可致雷雨,祛疾苦,立功救人。

    雷城左右有玉樞,玉府五雷使院,有雷院鼓三十六麵,三十六神司之。《封神演義》中又將聞太師聞仲封為雷公部,九天應元雷聲普化天尊,屬下有二十四員雷公“催雲助雨護法”天君,這二十四位天君中還包括電神和助風神,其中以鄧、辛、張、陶、龐、劉、苟、畢八位最為有名。這八位天君在沒有行雨公差時,還要幫助增長天王把守南天門。這八位天君在《搜神大全》和《封神演義》中被安上了姓名,但都是隨意點染之筆,無考其詳。

    雷部諸神在民間的影響不小,山西永樂宮的元代壁畫中,就有雷部諸神的形象。陝北民間一般在龍王廟的壁畫中繪有雷公、電母、風師、雨伯的行雨情節,其形象大多以清人姚東升在《釋神》中所描述之形象為多。

    對雷神的崇拜與求雨無關。在龍王行雨時,雷神是他屬下的小神,比起龍王來說,雷神太小了。但人們崇拜雷神是將他視為正義之神,民間至今在詛咒惡人和仇人時總說:“遭雷劈”、“天打五雷轟”。清代洪門天地會在他們的《諸神祝文》中,雷公雷母是必請之神,並在文中對洪門內的“奸心反骨,不仁不義,忘誓背盟者”,發出“死男絕女,五雷誅擊,五路分屍,永世不昌不吉”的嚴酷詛咒。天地會的《把守二門詩》和《把守乾坤詩》中也有“忠肝義膽洪門進,奸心反骨五雷焚”,“忠心義氣為兄弟,奸心必定五雷焚”的誓語,可見民間對雷神的五雷轟頂的推崇至極。

    雷神懲罰凶惡的人或動物是他的職能之一。人或動物作了孽或犯了罪,陽世上沒有給予相應的懲罰或是還沒有被發現時,雷神就會主持正義,或是自行懲罰,或是奉天帝之命奉旨懲罰。懲罰有輕有重,重者擊死焚屍,輕者或擊傷,或使其罪行暴露於世。在我國古籍和民間傳說中,這類故事很多。如,徐應秋在《玉芝堂談薈》卷二十中雲:“崇禎丙子,雷擊餘邑市民王姓家,雲雨晦冥,震聲甚厲。偶觸產室,雷電遂霽。階上有天書‘二子不肖,他日重治’八字,作體行書,徑二尺餘,似以積沙成之,而掃濯不能去。頃之自滅。則萬目所共睹也。”徐鉉在《稽神錄》中雲:“江西村中霆震,一老婦為雷火所燒,一臂盡傷,既而空中呼曰:‘誤矣!’即墜一瓶。瓶有藥如膏,曰以此付之,即瘥。如言付之,遂蘇。”此說是雷公懲罰人也有錯時,但他本著有惡必懲,錯罰必改的精神在行施權力。

    雷神懲惡也包括懲罰那些害人的妖邪病魅,陸燦在《庚巳編》卷三中雲:“玄妙觀道士郭淵靜,宦族子,道業頗精。飲馬橋居人李旭遭疫,延淵靜建醮。至昏時,淵靜握劍及水盂辟除於旭寢所。旭問其妻曰:‘適為何人?’曰:‘郭老師也。’旭訝曰:‘我適見一人披發而束額,左綰索,右挈槌,狀如神,此何也。’妻以為譫語,不省。旭疾頓瘳。詣淵靜具說所見。淵靜曰:‘吾心將協霆苟,畢元帥也。’旭乃悟,為叩頭謝。”

    民間崇拜雷神主要是崇拜他的正義。

    民間以農曆六月廿四日為雷公生日,亦稱“雷公誕”。這一天,人們一定要祭祀雷公。

    電神

    電神在民間又被稱做“金光聖母”,在雷公廟裏奉祀。

    電神是源於雷神信仰而興起的,因為雷電之間有一種密不可分的關係,即,有雷就有電,雷乃電始。雷神在最初的民間信仰中,他是獸形神,也沒有雌雄之分。後來,人們逐漸將雷神人神化,成為一位力士狀的男性神,稱為“雷公”。我國古人既把崇拜物加以神化,同時也將他世俗化。所以,在道教和民間信仰的神仙中有不少神仙被配成了對,組成了神仙家庭,如,玉帝與王母,龍王和龍母,灶王爺與灶王奶奶,土地爺和土地奶奶,他們都是神仙“家庭”中的夫妻關係。“雷公”既然被定型為男性神,他當然也應當有妻子,於是人們就選擇了與雷有密切關係的電做他的妻子。

    雷公也曾經娶過妻子。宋人徐鉉在其所撰的《稽神錄》卷一中說,一位村姑曾被雷神所娶。又稱雷神“親族甚眾,婚姻之禮,一同人間”。

    南宋時期的洪邁也曾有過“雷母”的記述。說雷母的形象是:發茁然,赤色甚短,兩足但三指,大略皆如人形。良久雲氣鬥暗,震電閃爍,遂去不見。

    在民間信仰中,雷神被稱做“公”,是一位男性神;電神被稱做“母”,是一位女性神。這大概是因為男人一般聲若洪鍾,有雷鳴之聲,女人掩聲不張,有含蓄之意,故而將雷附於“公”,電附於“母”。不過,在古代的神靈信仰中,電神卻是男性的,錢大昕在《十駕齋養新錄》卷十七中雲:“今人稱電神曰電母,古人則稱電父。”並引《三國誌·管輅傳》裴鬆之《注引管輅別傳》為證:“天昨檄召五星,宣布星符,刺下東井,告命南箕,使召雷公電父,風伯雨師。”在當時的民間信仰中,或許人們認為風雨雷電這些奔走馳驟的事業都應由男人來幹,所以,風雨雷電四神中是沒有女性的。隨著神靈信仰在民間的人格化和世俗化,電神和風神逐漸變成了女性,這大概是因為電和風都具有女性的“輕靈”特點,才配給了“雷”、“雨”這些剛勁的男性做配偶,這也符合我國古代“賢婦相夫”的傳統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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