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禮記·檀弓上》雲:“事親有隱而無犯,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死,致喪三年。”此義是侍奉雙親,即便雙親有過,也要以和氣委婉的方法進行規勸,不能無所顧忌地去指責。侍奉雙親要就近侍候,一直侍候到他們去世並極其哀痛地守喪三年。

    辦喪事的態度

    據《禮記·檀弓上》雲:辦喪事要有緊迫匆忙的樣子,辦吉事應當是從容安詳的樣子。因此,喪事雖急辦,但不可超越節度,吉事雖有時可以站一會兒,但不可懈怠。所以,非常緊迫的樣子就顯得粗野、懶散,就顯得有些淺薄。君子應是不緊不慢,適中得體。其中又雲:服大功之喪要停止學業,以免幹擾哀思,但也有人說,服大功之喪可以誦讀。

    《禮記·檀弓下》雲:向人吊喪的這天是不得奏樂的。婦人不必越過疆界向人吊喪。行吊之日不飲酒吃肉。在出殯時去吊喪,一定要拉柩車,如跟隨柩車到墓地,都要執紼幫助下葬。

    君遇柩於路,一定要派人過去慰問。

    大夫的喪事,庶子是不可以作為主人而接受慰問的。

    家中停著靈柩,如果聽到遠房兄弟死去的消息,就在偏房去哭他,沒有偏房的,就在門內右側哭。死者死在國內,就去他的靈堂哭他。子張去世時,曾子正為母服喪,他穿戴齊衰去哭子張。有人說“自己有齊衰之服,不必去吊喪”。曾子說:“我又不是去慰問活著的人。”從這一禮製來看,陝北民間有自身有喪不去吊喪的說法是不對的,吊喪是對死去的人表示尊重,而不全是為了活著的人。

    《禮記》中說:殯時掛著帷幕哭,不是古來就有的習俗,是從敬薑哭穆伯開始的。一則為了遮身,另則有一種肅穆的氣氛。在喪禮中如果孝子悲哀到極點,用種種禮節節製悲哀,這是順著孝子們的心情以適應這種劇變,這是君子念及其先人的緣故。

    君子不得以喪得利

    《禮記·檀弓上》雲:子柳的母親死了,弟弟子碩請求備辦喪葬之器。子柳說:“用什麽買呢?”子碩說:“把庶弟的母親賣了。”子柳說:“怎麽可以賣掉別人的母親來葬自己的母親呢?不可如此。”下葬以後,子碩想用送來的賻布儀禮的剩餘部分置辦祭器,子柳說:“不可以這樣,我聽說過,君子不能以喪事得利,應該把這些剩餘的賻禮分給兄弟中貧困的人。”

    朝祖廟

    《禮記·檀弓下》雲,喪禮中,葬前要先朝祖廟。這是順從死者“出必告”的孝子之心。由於他舍不得離開故居,所以先到祖父、父親的廟裏作告辭後才啟程。殷商時期是在朝廟後停柩在祖廟裏,可是周人是在朝廟後就要出葬。陝北民間隻是在出殯的前一天,將祖先神靈迎到靈堂,權作朝廟辭祖。這是沿襲了周人的做法。

    陝北喪葬禮俗

    陝北喪葬禮俗除了含有我國傳統禮俗外,由於地域、文化、經濟和宗教信仰的不同,在此基礎上又形成了自己的特點。在喪事活動中尤其體現了“娘家為大”的意識形態,一切活動以娘家為中心。比如,人死了以後應先向娘家人報喪,承含時必須有娘家人在場,娘家人來到時一定要有鼓樂相迎,孝子們全體出動,在途中跪拜迎接,迎回以後要以“雅室”來安排下榻並備有酒宴招待,而且是每餐都需鼓樂迎送。出號時娘家是第一批受號人,在葬後的喪宴中,沒有娘家人到場是不能開宴的,而且還要坐在上席。這一習俗的形成是從我國母係社會製度中沿襲下來的。所謂“娘家”就是妻子的父母和家人以及族人。陝北民間有“娘家沒有遠近”的說法,也就是說,隻要是婦女的同姓族人,就是娘家人。在以娘家為中心的基礎上,依次才是“外家”和“老外家”,再次才是家人及族人。由此可以看出,濃烈的母係社會時期的思想、觀念、意識至今影響著陝北喪葬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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