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北道情

    道情是曲藝的一個類別,大都認為它是源於唐代的《九真》、《承天》等道曲。這些道曲以道教故事為題材來宣揚出世思想。道情這門曲藝是源於“道曲”,又是表達一定思想情感的,故而名為“道情”。

    道曲就是道教音樂,是道教在齋醮活動儀式上使用的音樂。所以也被稱做“法事音樂”或者“道場音樂”。道教認為,在求神祈福,禳災劾鬼的齋醮儀式中,使用音樂來助聲威,有感動神靈的作用。

    道教音樂是隨著道教的發展而逐步發展起來的。北魏明元帝神瑞二年(415),道士寇謙之所作的雲中音誦,即“華夏頌”和“步虛聲”就是道教音樂中較早的書麵記載。隋末起,把琴等樂器用於齋醮儀式中,表明了道教音樂與黎民以及方士和祭祀音樂完全不同的風格。到了唐代,道教因受到帝王的重視與崇拜而盛行一時,並且發展很快。高宗令樂工製作道調。武則天亦很重視道教,曾經一度把內教場改名為“雲韶府”。唐玄宗不但下令道士、大臣進獻道曲,還親自研究道教音樂,並且糾正了當時道士們演唱道教音樂中的一些訛錯。唐代道教音樂還不斷吸收民間音樂、西域音樂的養分,例如,把《無愁》改為《長歡》,《蘇羅密》改為《升朝陽》,等等。道教音樂在唐代得到了較大的發展與提高。唐末五代時期,道教音樂繼續吸收民間音樂。到了北宋時期,出現了目前能夠見到的最早的一部道教音樂譜集——《玉音法事》。到了明代,道教音樂有了新的發展,而且更加規範。在明成祖時期,出現了一部道教音樂譜集《大明禦製玄教樂章》,從這部樂譜中可以看到,既有承襲唐、宋、元三朝之舊樂的成分,又有吸收南北曲音樂的新製道曲的特點,還有直接采用民間小調的音樂風格。可以說,明代時期,道教音樂進入了定型時期。近代以來則基本承襲了明代道教音樂的傳統。

    道教音樂距今已有一千五百餘年的發展曆史,它所包含的有:獨唱、吟唱、齊唱、鼓樂、吹打樂和器樂合奏等多種音樂形式。在齋醮法事中,這些音樂形式不斷更換、靈活結合,恰如其分地表現出召神、遣將的場麵。音樂氣勢磅礴,演唱雄渾威武,具有鎮壓邪魔,劍拔弩張的威風和盼望風調雨順,求福祈願的心情,以及清靜無為,仙界縹緲的意境。

    道教音樂作為一種宗教音樂與其他宗教音樂有著許多共同之處。例如,用音樂來渲染和加強宗教儀式的氣氛,“讚”和“頌”都采用莊嚴而節奏緩慢的旋律。它們都有在吸收了民間音樂素材後進行再創作的音樂創作手法。

    道教音樂有如下特點:

    一、道教音樂的誦唱和樂器的演奏都由道士擔任。因此,就要求道士們不但要熟悉道教經卷,精通齋醮儀式,而且還要有演唱道曲,演奏樂器、禹步(類似舞蹈的步伐)等藝術的本領。隨著曆史的發展,對道士應當具有的藝術水平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如我國江南民間就有諺雲:“出一個秀才容易,出一個佳道士難。”隻有在唱、念、做、演奏樂器等藝術方麵才能出眾的道士,才有資格在齋醮法事中擔任“都講”、“高功”等較高的職務,正一派道士大都具有這種藝術水平。

    二、在音樂和宗教儀式的關係上,道教音樂,特別是正一派的道教音樂,在宗教儀式——齋醮法事中的運用是始終貫穿的。由於道教宗教儀式的結構和內容極其繁雜,所以,與之相對應的道教音樂的內容和形式也就十分豐富,且具有內在的連貫性。這種連貫性表現在由齋醮儀式開始到結束,其中,每種格式都有多種曲調和詞。它們在道教齋醮中並不是單獨使用一種詞或一首曲,而是以法事情節組合串連成各種步虛、讚、頌、偈等道曲。當具有這種特點的音樂同念白、誦經腔、禹步、吟表等組合起來後,很似中國戲曲的一般模式。以北宋時期所出現的譜集《玉音法事》為例,其中就已經有了五十首道教歌曲。它的出現,在戲曲、戲文之前,應當說,道教音樂是戲曲的雛形。所以,明末清初的文人在觀看道教齋醮的演習時,正像葉夢珠所說:“競同優戲。”因此,至今仍在民間認為,看法事儀式就像看一場戲,或是一場音樂劇一樣具有魅力,其實,僅是一場宗教儀式的“演出”。道教音樂具有這樣的藝術價值,而且經常出現在法事活動中,陝北民間常在喪事中有這樣的禮儀,難怪在陝北民間有“活著不孝順,死了唱道情”這樣的說法。

    三、道教音樂是一種帶有中國各地地方音樂特點的道教音樂。

    地方音樂特點的表現之一是,同一主旋律的讚、頌、步虛、偈等,各地在行腔、旋律裝飾(民間音樂稱之為“加花”)上都帶有本地地方音樂的特色,而且演唱起來各不相同。特點二是同一首詞的讚、頌、步虛、偈等,各地在選用本地音樂的旋律上,詞曲不盡相同。例如,同樣是一首《三清偈》,各地有各地的曲子。方言和音樂各地不同,民歌和民間舞蹈風格各有差異,因此,雖然在齋醮形式方麵有統一的經典,而在音樂方麵則沒有統一的規定。

    道教的齋醮儀式,除了在宮、觀中進行外,還在地方民眾的集會上和信仰者的家中進行。道教音樂配合齋醮,除了感動神靈之外,還有安撫和警戒信眾的作用。

    道教的齋醮儀式往往穿插進一些不屬於宗教音樂範疇的民間音樂和戲曲等。這樣,就不斷地豐富了道教音樂,反過來,民間又可借鑒道教音樂來豐富民間音樂和戲曲,道情就是在這樣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道教音樂的運用場麵往往很難,尤其在歌唱、演奏方麵。元人所編《道門通教必用集》卷三雲:“施主追悼之際,慘戚裝懷,謳歌詞曲,尤為不便。”但在長期的實踐中,道教音樂從“不便”中形成了一套解決辦法,使哭喪變成鬧喪,因此,在音樂的藝術創作上呈現出一些帶有規律性的傾向。

    道情在最初形成的時候隻是道士們在布道、化緣時演唱的歌曲,用它來宣傳教義,後來才逐漸發展成為抒情、敘事的民間說唱形式。道情因其原本是道士們所唱的歌曲,因此又稱做“黃冠體”。道情發展到南宋時,開始用漁鼓和簡板作為伴奏樂器,因此也被稱做“漁鼓”。據南宋周密的《武林舊事》卷七記述了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宮中所唱道情的情況。後苑小廝三十人,打息氣唱道情,太上(宋高宗)雲:“此是張掄所撰鼓子詞。”可見,當時的道情與鼓子詞的形式相同。從史料來看,“道情”一詞在南宋時期已經出現了,並與漁鼓、鼓子詞同名流行。元代雜劇《嶽陽樓》、《竹葉舟》等劇目,將唱的部分穿插在漁鼓中,使道情有了很大的發展,明清以來流行甚廣。漁鼓是以二至三尺長竹筒為體,在一端蒙上豬或羊的護心薄皮為鼓麵。簡板又稱“簡子”,是兩根上端稍向外折曲的長竹片,短的二尺左右,長的可至四五尺。演唱者的左臂抱鼓,左手執簡板夾擊發聲,右手指擊鼓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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