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請求

    它是原告請求法院解決爭議的權益或事實。民事爭議案件性質複雜多樣,故訴訟請求也因案而異。如婚姻糾紛,請求大致有“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即通常所說的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方案(要寫具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等。

    ◆事實與理由

    一般分開來寫,先寫事實部分,簡要說明當事人相互民事關係建立及變更的基本事實情節和各自的主要民事權利與義務,各自履行義務的情況,對方違約或侵權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等;然後另起段落,闡明原告主張的法律根據及被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兩部分內容要相互銜接、呼應,不能自相矛盾或相互脫節。

    ◆尾部

    尾部包括結尾和附項兩方麵內容。

    二、民事起訴狀的注意事項

    ◆使用起訴狀起訴,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民事訴訟法第111條規定了七種情形的起訴不予受理,因此具有七種情形之一的,均不得使用起訴狀進行起訴。

    ◆判決不準離婚、調節和好的離婚案件以及判決、調節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訴,不受民事訴訟法第111第(7)項規定的條件限製。

    ◆五民事行為能力人、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當他們為原告起訴時,應當在原告下麵列寫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況。

    ◆原告起訴應當以第一人稱書寫起訴狀。

    ◆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等人為訴訟代理人。訴訟代理人根據授權委托書進行訴訟活動,因此起訴狀中無須列寫委托代理人的情況。

    【範例】

    民事起訴狀

    原告李××,男,1972年5月23日生,漢族,××省××人,本市××製藥廠工人,住××路××號。

    被告張××,男,1968年9月12日生,漢族,××省××人,本市××化工廠工人,住址同上。

    訴訟請求

    請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遷出占用原告租賃的房間,將房間返還給原告繼續使用,以及負擔本訴訟案之費用。

    事實與理由

    今年1月15日,我與被告張××訂立了為期三年的房屋租賃合同(從1985年1月至1988年1月),租用了被告個人所有座落於本市××路××號房間兩間,一間麵積為12平方米,另一間麵積為9平方米,暫付了一年的租金。今年國慶節,我同愛人一起去原籍探親時,將兩間住房的鑰匙交給被告人張××,托張代為照看房間,並表示如張家臨時有客可在裏麵暫住幾天。我們10月20日返家,發現張××擅自將我放在9平方米房間裏的東西全部搬入我租用的另一間房裏,而他自己已搬進9平方米那間房裏居住。我們多次同他協商,請他遷出,都遭到他的拒絕。

    我租用張××兩間房屋並已付一年租金的事實,有張××今年1月15日出具的收到我交付給本年度1至12月份總麵積為21平方米的兩個房間的房租收據為證。鄰居趙××也能證實這一事實。

    我國民事法規對於公民合法的租賃關係是給予保護的。原告人與被告人張××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內容和手續合法,也未過期,現在張××公然違反合同,原告人多次與之協商不能解決,因此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人遷出占用房間,並支付本案的訴訟費。

    此呈

    ××市××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李××(蓋章)

    ×年×月×日

    附:1.本狀副本一份。

    2.房屋租賃合同一份。

    3.房租收據一張。

    第三章 民事上訴狀

    第一節 民事上訴狀的概念及作用

    ◆民事上述狀的概念

    民事上訴狀是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變更原審裁判或重新審理時所製作的法律文書。它既是當事人不服地方法院一審裁判的書麵意思表示或聲明,也是二審法院受理該案的依據。

    ◆民事上訴狀的作用

    民事上訴狀是當事人行使上訴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有力工具,是上一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下一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裁定進行全麵審查,經過審理並作出裁判的依據。因此,民事上訴狀在保障法律正確實施,防止冤案、假案、錯案發生,提高辦案質量,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等方麵均具有積極的意義。

    第二節 民事上訴狀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47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到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二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可以明確下列幾點:(1)民事上訴為民事案件的當事人,即原告、被告和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一般不能提起上訴,但如果第一審判決他承擔民事責任的,那麽他就有權提起上訴。同法第57條規定:“無訴訟行為能力的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為訴訟。”根據這一規定,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指定代理人有權提起上訴。委托代理人提起上訴,必須經被代理人在委托書中特別授權,否則無權提起上訴。(2)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超過上訴期限,則上訴無效。如果當事人因為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的十日內,可以申請順延期限,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經人民法院批準後,當事人可以恢複上訴權,遞交的上訴狀具有法律效力。(3)必須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不得越級上訴。

    第三節 民事上訴狀的寫作及範例

    一、民事上訴狀的結構

    民事上訴狀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組成。

    (一)首部

    ◆標題

    應居中寫明“民事上訴狀”或“上訴狀”字樣。

    ◆當事人基本情況

    依次寫清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基本情況,並在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姓名或名稱後邊用小括號標注其在原審中的地位。被上訴人隻能是對方當事人,原審法院不是被上訴人。

    ◆案由

    這是一段過渡性文字,一般應表述為:“上訴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字第×號民事判決(或裁定),現依法提出上訴。”

    (二)正文

    正文包括上訴請求和理由兩部分。上訴請求必須明確、具體,用詞必須準確,否則難以達到上訴的目的。二審法院是僅就上訴請求部分進行審理的,這一點與刑事上訴書是完全不同的。上訴理由是文書的關鍵,是論證上訴請求的依據。理由是否充分,直接關係到上訴目的能否實現。理由主要從原審程序方麵、事實認定方麵、法律適用等進行闡述。可以先總體概括,然後逐項詳細說明、論證。可以正論,也可以駁論。

    (三)尾部

    尾部包括“此致”、“ ××人民法院”,上訴人簽名或蓋章,製作時間及附項內容。

    二、民事上訴狀的注意事項

    ◆民事上訴狀的上訴人是法定的,即上麵提到的幾種人可以使用上訴狀進行上訴,其他任何人均不得使用上訴狀進行上訴。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當事人口頭表示上訴的,人民法院應告知其必須在法定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狀。未在法定上訴期內遞交上訴的,視為未提出上訴。

    ◆上訴狀應當向原審人民法院提交,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一腳原審判人民法院。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或在收到上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在第二審程序中,當事人申請撤回上訴,人民法院通過審查認為一審判決確有錯誤,或者雙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社會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不應準許。

    ◆當事人在第二審中達成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對雙方達成的和解協議進行審查並製作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因和解而申請撤訴的,經審查符合撤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範例】

    民事上訴狀

    上訴人(原審被告):趙××,女,34歲,漢族,××省××市人,係××紡織廠工人,住本市××路××號。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呂××,男,38歲,漢族,××市人,係××機械廠工人,住本市××路××號。

    為不服××市××區人民法院×年×月×日法民字(×)第×號判決,依法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撤銷原判,改判不準離婚。

    上訴理由:

    原判決認為:雙方婚姻由父母包辦,並無感情基礎。婚後不久,雙方因家庭瑣事,不斷爭吵。近年來女方毫無根據地懷疑男方別有所戀,經常到男方單位吵鬧,影響工作雙方感情日遂破裂,調解無效。經調查,證實雙方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無法和好,因此判決離婚。

    上訴人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是不正確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我與被上訴人的婚姻,雖由雙方父母作主,但訂婚後不時約見,彼此相處和諧。結婚時,被上訴人歡天喜地,絕無異議。以上事實親友×××、×××等可證。而且我們結婚已有12年,生有孩子兩個,多年來家庭和睦,這也是鄰裏所共睹。根據這些事實,怎麽認定感情無基礎呢?況且,認定父母作主,必然無感情,這是形而上學的觀點,不能成立。近幾年來,隻是由於被上訴人在經濟上和生活上對上訴人和子女照顧不夠,始有爭吵。但就爭吵內容來說,畢竟是家庭瑣事,原審判決也是如此認定的。因瑣事爭吵而判決離婚,於法無據。至於去對方單位反映情況,確有其事,方式上或欠妥當,但目的是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為了家庭和好。原審缺乏全麵調查分析,僅憑一麵之詞據為判決離婚理由,未免武斷。至於上訴人認為被上訴人別有所戀,也不是如原判所說“毫無根據”。早在3年前,上訴人已發覺被上訴人與陸×關係暖昧,後經多方了解,並有周圍同誌及鄰裏證實,他們的關係確已超越正常的範圍;特別是被上訴人由此對我的態度日趨惡劣,其用心顯而易見。上訴人去其工作單位反映情況,既是為了家庭,也是為了使被上訴人不致越陷越深,鑄成大錯。原審以此認定上訴人到男方工作單位吵鬧,與情理不合,是錯誤的。

    綜上所述,隻要被上訴人改弦易轍,抱有誠意,改善夫妻關係,我們倆完全可以恢複和好,破鏡重圓。上訴人也有缺點,願今後改正。為了家庭和子女幸福,請求撤銷原判,改判不準離婚。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轉送

    ××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趙××(蓋章)

    ×年×月×日

    第四章 刑事自訴狀

    第一節 刑事自訴狀的概念及作用

    ◆刑事自訴狀的概念

    刑事自訴狀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時製作和使用的法律文書。

    ◆刑事自訴狀的作用

    刑事自訴狀是被害人揭露、控告、證實犯罪,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有力工具,是提起訴訟的合法手續,是人民法院進行立案和審判的基礎和依據。

    第二節 刑事自訴狀的法律依據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70條規定了三種屬於刑事自訴案件的情況: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刑事自訴狀是法院受理刑事自訴案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主要依據,同時也是被害方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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