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民惡憂勞,我佚樂之。民惡貧賤,我富貴之,民惡危墜,我存安之。民惡滅絕,我生育之。能佚樂之,則民為之憂勞。能富貴之,則民為之貧賤。能存安之,則民為之危墜。能生育之,則民為之滅絕。故刑罰不足以畏其意,殺戮不足以服其心。故刑罰繁而意不恐,則令不行矣。殺戮眾而心不服,則上位危矣。故從其四欲,則遠者自親;行其四惡,則近者叛之,故知“予之為取者,政之寶也”。

——《管子》

譯文

政令所以能推行,在於順應民心;政令所以廢弛,在於違背民心。人民怕憂勞,我便使他安樂;人民怕貧賤,我便使他富貴;人民怕危難,我便使他安定;人民怕滅絕,我便使他生育繁息。因為我能使人民安樂,他們就可以為我承受憂勞;我能使人民富貴,他們就可以為我忍受貧賤;我能使人民安定,他們就可以為我承擔危難;我能使人民生育繁息,他們也就不惜為我而犧牲了。單靠刑罰不足以使人民真正害伯,僅憑殺戮不足以使人民心悅誠服。刑罰繁重而人心不懼,法令就無法推行了;殺戮多行而人心不服,為君者的地位就危險了。因此,滿足上述四種人民的願望,疏遠的自會親近;強行上述四種人民厭惡的事情,親近的也會叛離。由此可知,“予之於民就是取之於民”。這個原則,是治國的法寶。

法家智慧故事

管仲的思想非常先進,他認為統治者很重要的一個任務就是調節,包括通過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稅收手段,來調節社會的貧富差距。管仲的改革使齊國迅速發展,國力強盛,外交策略也相當成功,恩威並用,各國諸侯都尊重齊國,使齊桓公成為了春秋時期第一個霸主。

田和,諡號為齊太公。春秋戰國時期齊國第三十三任君王。他本是春秋末齊國正卿,齊景公在位期間,田釐子在朝廷擔任大夫職務。

春秋末期,齊國賦稅沉重,百姓貧苦。每年的春夏青黃不接,百姓隻有向官僚和財主借糧度日。官僚和財主借糧用小鬥,收糧用大鬥。然而田和卻例外,田和為了進一步壯大田氏家族的勢力,想方設法向民眾施與恩惠,他向百姓征收賦稅時用小鬥稱量,向百姓出借糧食時用大鬥稱量。民眾對田氏家族的這一做法非常感激,田氏家族由此獲得了齊國的人心,田氏宗族越來越強盛。當時的齊國國相晏子看穿了田和的真正用心,多次勸諫齊景公限製田和收買人心的做法,但齊景公根本不采納晏子的建議。

後來,晏子出使晉國,與晉國貴族叔向私下談論齊國的政局,晏子感慨地說:“齊國的政權最終要歸到田氏家族手中了。”果然齊景公死後,田和利用自己的權勢操縱齊康公繼位,齊康公死後不久齊國薑氏為田氏取代,史稱“田氏代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