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事物因為通式的論點而消亡,事物的存在和意式的存在相比的話,關心通式的人一般會給予前者更多的關心。那麽結果就是數為第一,而不是兩為第一,相關數先於數,更是先於絕對數。另外,還有人們在意式思想展開的通式還有其他的結論,難免會和那些執持的原理產生衝突。

    如果我們所有關於建立意式的假定都成立的話,不僅要有本體的通式,其他事物也應該有通式(這觀念適用於本體,也適用於非本體,因此非本體事物的學術才得以出現,眾多類似的疑問也由此產生)。假如根據通式的主張或是事例的主張它們能夠被參與的話,本體意式就應該存在。理由是被參與即便存在也是參與了沒有範疇的本體,而不是真正的屬性上被參與。(舉個例子來說明一下,比如一個事物參與了“絕對之倍”,同時還參與了“永恒之倍”,不過後者是附帶的,原因是後者隻能為屬性上的“倍”。)因此通式隻會是本體,相同的名詞也用來指代個別本體,而意式世界中的本體也是如此。(假設不是這樣的話,那麽所謂“以一統多”的,在個別事物以外的意式世界中的本體又該是什麽樣的含義呢?)隻要意式和參與意式的個別事物在形式上保持相同的話,那麽它們的特質也必然是共通的。(在所有可滅的“2”和永恒的“2”當中,“2”都是相同的,那麽又為什麽“絕對2”和“個別2”是不一樣的呢?)隻不過它們隻是名字相同,而形式上有所區別,這就好像加裏亞被稱為是“人”,而一塊木頭也被稱作是“人”,這顯然是忽視了兩者共通性的做法。

    在其他方麵我們也假定普通定義適用於通式,就比如說“平麵圓形”以及其他部分定義也適用於增加了“這實際上是什麽”(通式之所以為通式的理由是什麽)的“本圓”(意式圓)之上,關於這個我們要了解其是否完全沒有意義。定義的這一補充要增加到哪一個要素之上呢?是“中心”、“平麵”或者是其他定義的各個部分嗎?在一切怎是的各個要素之中都是意式,譬如“動物”和“雙腳”。這裏提及了“平麵”的意式,那麽“作為意式”就要和“作為科屬”的含義兩者相符。要知道,“作為科屬”應當是所有品種最共通的性質。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