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我們對所有範疇存在的依據,那些原始的“是”,即本體進行了詳細的闡釋。本體的存在是其他範疇一切質和量存在的理由。本書開篇就提到了本體觀念與所有範疇都息息相關。“實是”可以分為質和量的個體,此外還可以從潛能、實現、功用等角度進行區分,以便我們從潛能和實現的角度進行更為深入的理解。從嚴格意義上來解釋潛能的話,它就隻是一種動變的範圍,不過就現在的討論來看,此解釋已經無法滿足實用。隻要把潛能和實現引申開去的話,潛能就不僅僅是動作事例的。不過我們先把這一類的潛能解釋清楚,然後再到討論實現時,說說其他類別的潛能。

關於“潛能”和“能”兩個概念的多種命意,我們已在其他地方明確地指出了,可但凡那些因為字義雙關而產生的潛能的命意,我們則不做過多的解釋。譬如一些比附也產生“潛能”,幾何學中我們總會將事物之間或存在或不存在的關係稱作是“可能”或是“不可能”。符合此類型的“潛能”和動變的淵源緊密相關,具體地說就是一物成為另一物,或是一物成為自己(自己非此物)的動能,它總是和原始的潛能聯係在一起。當中有一類是從他物那裏接受作用(也可能將自己作為他物來接受作用)而產生被動變的性能,這是作用下的被動潛能;另外一類則是不受作用的動變性能,它的動變不因他物(自己非此物)的作用而產生。潛能公式最初的含義也包含在這些定義當中了。因此這些所謂的“潛能”,要不然就單純是作用和被作用,要不然就是良好地作用和被作用,很顯然,前者已經包括了後者。

顯而易見,從某種意義上說潛能的作用和被作用是合二為一的(“能”在事物上就是指自己可以作用於他物或是為他物所作用),可是從另一個意義上說二者又是迥異的。一類在受他物作用事物的潛能,它們內含著動變的淵源,並因為他物的作用而發生動變,就像是含有油脂的物質可以被燃燒,質地鬆脆的物質可以被壓碎等等。此外一類是在作用事物中存在的潛能,像是具有熱能的事物可以生熱,有建築常識的人可以施展自己的建築才華等等。可見一個事物若是自然單體的時候,那就無法成為作用事物,畢竟它是單一的而不是兩個事物的組合。

有潛能的反麵就是無能或是無能者,它表示闕失。潛能的每一類主題和過程,都對應著同類別的“無能”。“闕失”的命意也有多個:(一)某一素質的闕失。(二)一般情況皆有唯有此沒有。(三)特殊情況下應有此時沒有。(四)部分情況下也許會有卻此刻皆沒有。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一些事物的素質會因為外在強有力的作用而闕失,這種情形我們將其稱之為遭到了“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