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安蒂瑞尼學派還有其他沒有學習過的人們,對於有些疑問他們有的時候也是跟風,他們說到“什麽”是不可以來給它下定義的(所說的定義就是一個很長的公式),可以當作界說的就隻是相似的事物而已。比如銀,他們就覺得沒有人可以回答“什麽是銀”,可以作為回答的就隻是“這個和錫很像”。因此,就知道了當作界說的或者下定義的就隻是那個組合本體,可感覺的組合和可認知的組合都包括在內,但是構成本體的原始部分是不可以作為界說的,一個當作定義的公式用某些事物來提示某些事物,這個定義的部分一定要說出物質,另一部分就說出形式。

    這也是很容易看出來的,假設數就是本體的某一義,那麽這些本體就應該是具有這樣意義的數,而並不是某些人說的一些單位的集合。因為一個數就像是一個定義。(一)定義是可以分開的,可以一直分到不能再區分為止(所有已經定義了的公式都是有定限的),數也是擁有一樣的性質的。(二)數增加了或減少了一個部分,無論增加或減少的數量是多還是少,那個數都不再是原來的數,而是成為了另一個不一樣的數。同樣,定義和怎是如果有增有減,也就不再是原來的定義和怎是了。(三)數一定要是可以變為一個整數的事物,假設這個是整一。這些思想家們也說不好依據什麽來讓列數都成為整一。如果這不是整一,那就如很多事物一樣;如果這是整一,那麽我們就應該說清楚,為什麽這些可以從多變為了一。類似的,定義是整一,但是他們卻說不出任何理由能夠讓定義成為整一。這是一個自然而然的結果,因為可以使用一樣的理由,按照我們已經解釋過的意義,本體成為一,這和有的人說的是一些單位或者點是不一樣的,每個本體都是一個全部的實現,都有明確的本性。(四)數是不可以有增減的,本體也是這樣,隻有含有物質的本體才可以這樣。對於所說的本體的產生和滅壞(怎麽才可以產生或滅壞,什麽樣子就不行)還有把事物簡化成數的敘述就到這裏。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