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就會有另一個疑問出現,什麽樣子的部分是歸屬於形式的,什麽樣子的部分則不歸屬於形式而是歸於綜合實體。如果沒把這個疑問弄清楚,那就很難定義事物,因為定義不但要有普遍性還要歸於形式。如果搞不明白什麽樣子的部分歸於物質,什麽樣的不歸於物質,也就搞不清楚事物的定義了。一個圓能夠在銅、石頭、木頭中存在,如果所展現出事物的組成是來自於不同的材料,這個材料可以是銅也可以是木頭,就不是圓的怎是的一部分,因為圓的怎是,是能夠離開某個材料,然後表現在另一個材料上的。如果人們所看到的圓都是銅的,在實際上,銅依然不是形式的一部分,但是人們要把銅在圓的意識中抹除掉也就變得不容易了。比如人的形式展現出來的往往就是骨頭和肉還有相似的部分,這些是不是人的公式和形式的部分呢?肯定不是,那些全是物質,但是我們從來沒有因為別的物質尋到過人,所以我們要把它們分開,找到真正的抽象就很困難。

    因為抽象在人們眼中是可能的但很模糊,因此有的人就覺得不可以把線和延續體當作圓和三角等的界說,就好像不可以用骨肉來作人的界說,不可以用銅或大理石當作雕像的界說一樣。因此他們把所有的事物都簡化為數,把線的公式叫作“二”的公式。而在提出意式這個命題的那些人中,有的覺得二就是線的本體,有的人就覺得二是“線的公式”,因為他們認為“通式表現出來的應該是一樣的”,比如“二”和“二的形式”就應該是一樣的,不過他們卻在線這個疑問上什麽表示都沒有了。

    接著就會是這樣的結果,有著不同形式的事物,卻都是屬於一個通式(畢達哥拉斯學派也要麵臨這個結果,或許會有一個絕對通式,這個絕對通式用來概括所有並且把所有的其他通式都否定掉;如果是這樣,那麽所有的事物都會歸屬於一體。

    我們原來說過,在定義這個問題上是有困惑的,而且也說了為何會造成這些困惑。如果要把所有的事物都簡化成通式卻把物質忽略掉,這是沒有意義的。有的事物確實是某一個特殊形式表現在了某個特殊物質上,或者是某些特殊事物表現為某些特殊狀態。小蘇格拉底經常引用的例子“動物”也是不完整的,因為這是把人引導向錯誤,偏離真理,使人相信錯誤的事物,比如相信圓可以離開銅而存在一樣,錯誤地相信人也是能夠離開其身體的部分(骨肉)而存在的。但是這兩種情況是不一樣的,動物有感覺,要來界說動物不能忽略活動,所以必須要與他在某個狀態中的各個部分有關聯。無論是在什麽狀態中,一隻手都不能算作是人的一個部分,隻有活人的能夠動作,有各種功能的手才算是人的一部分。如果是死人的手,就不能算是人的一部分。

    關於數理對象,為何部分公式不可以變為全體公式的一部分,比如在圓的公式裏麵並沒有半圓的公式?這不可以說是“由於這些部分都是感性事物”,它們都不是感性的。但是這些可能都沒聯係,因為有的事物看不見,卻含有物質,事實上,每個事物,不光是獨立的怎是和形式,也是一個體,那就得有一些物質含在其中。因此半圓雖然不是普通的圓的一部分,卻像上麵曾經說過的,就應該是個別圓的一部分。因為物質是分為兩種的,一種是可感覺的,一種是可認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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