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一個“定義”就是一個“公式”,每個公式又有很多部分。公式對於事物來講如果是這樣,那麽公式的一部分對於事物的一部分來講也是這樣,那麽疑問就出現了,各個部分的公式是不是包含在整體的公式裏麵呢?有的整體的公式裏麵是含有部分公式的,有的就不是。圓的公式裏麵就沒有斷弧的公式,但是音節的公式裏麵就包含了字母(音注)的公式,圓能被分成幾個弧形,音節也能被分成幾個字母。另外,直角的一部分是銳角,動物的一部分是腳趾,部分如果是比整體還早,那麽銳角應該比直角要早,腳趾應該比人要早。但是在認識中,後者是要先於前者的。因為從公式上講,部分是要依靠整體來解釋的,而且在各自可以單獨存在的角度看,整體也是應該比部分早的。

    或許,我們應該理解為“部分”是可以用在幾個不一樣的含義上的。其中的一個含義是作為另一個事物的計量,這個含義暫時不提。我們還是先來探究組成本體的各個部分。假設物質是有兩個部分,一個是事物,一個是形式,兩者合一又可以成為另一個本體,那麽物質就是事物的一部分;另一種情形,物質就不算事物裏麵的一部分,事物裏麵含有的就是組成形式公式的各個要素。比如肌肉,對於凹來說,肌肉不是它的一部分,但是對於凹鼻來說,肌肉就是它的一部分(因為造出凹鼻的物質就是肌肉);銅是整個銅像的一個部分,但不是那個雕像的一個部分。(事物的名字往往是由形式而來,而不是依據物質原料而來。)這樣,圓的公式裏麵不含有弧的公式,但是音節的公式中包含字母的公式。因為字母可以作為形式公式的一部分,但是不能作為物質公式的一部分。弧可以成為圓的一部分是從物質的角度上來說的,而其形式的由來是依據這些物質的。弧和銅相比較,圓形中的弧和銅球中的銅相比較,自然弧是更接近形式的。但是從某個意義上說,並不是每個字母都包含在音節之中的,比如特殊的希臘字母或者在空中虛畫的字母,因為這些我們隻能取它們的可感覺物質來作為音節的一個部分。還有就算是把線分成兩截,人被分割為骨頭和肉,也不可以說半線組成了線,骨頭和肉組成了人,然後人有了骨肉的怎是,線有了半線的怎是,也是不可以這麽說的。線和人從這些部分所得到的也隻是這些部分的物質罷了,這些就是綜合體的各個部分,不是依據公式所擬定出來的形式的各個部分,因為公式裏麵就沒有它們的存在。有的部分的公式也並沒有按照綜合體的公式來擬定,有的類型的定義是一定包含這樣的部分公式的,有的類型則不是。因此,有的事物滅壞(消失)的時候,是把整體拆成原來的各個部分,有的就不是。那些物質和形式合二為一的事物,比如凹鼻和銅球,滅壞的時候就變成了原始的組成,有一部分就是物質。有的事物是不包含物質的,有的事物就是非物質的事物,它們的公式就是形式公式,不會滅壞(或是不會完全滅壞,又或者不會是這種方式滅壞)。因此這些組成就是綜合實體的部分和原理,並不是歸屬於形式。泥像滅壞了就變成了泥,銅球滅壞了就成了銅,加裏亞滅壞了就成了肉和骨頭,圓滅壞了就成了一段段的弧。這裏所說的圓是含有物質的事物。“圓”可以有兩種說法,可以用來指一個淨圓,也可以指某個個別圓,因為我們就把個別的圓物體叫作“一個圓”。

    真實的情況已經說清楚了,現在再探討一遍,這些疑問就弄得更明白了。公式可以被分為很多的部分公式,這些部分都能夠比全公式早,也可以是其中一部分比全公式早。但是銳角的公式就不在直角的公式裏麵,而直角依然是銳角公式的憑據,因為人們要界說銳角就要使用直角,例如“小於直角的角就是銳角”。圓和半圓的聯係也是這樣,因為用圓來界說半圓,相似的,也用全身來說明手指,例如:手指是人的一個什麽樣子的部分。因此,事物的各個部分要是屬於物質就要在全體之後,在全體滅壞後,就會離散為這些物質。但是各個部分如果是公式或者是依據公式而來的本體,那麽就要在全體之前,或者其中的某些部分是要在全體之前。動物的靈魂(即有生命的事物的本體)依據公式就是說某個科屬的軀體的形式和它的怎是(最起碼如果我們想把動物說明白,就必須要考慮到每個部分的機能,這樣的話如果不涉及到感覺和靈魂,是不可能說明白的),因此要麽是靈魂整體,要麽是靈魂中的某些部分,是要在動物這個綜合實體之前的,對於個別的動物也是這樣的。身體和身體的各個部分就在靈魂這個主要本體之後。綜合實體離散為物質的各個部分,這個本體不會這樣,這樣說的話,它是在全體之前的。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靈魂就不是在全體之前的,因為它必須要依附於整個動物才能存在,因為手指在生存著的動物身上就是名副其實的手指,但是動物死了,手指就隻是個名字而已,沒有真正的含義了。靈魂也與此相類似。有的部分對於全體來說位於中間,既不前也不後,這些是組成個體的主要成分和公式(也是個體本體的怎是)不間斷地在個體之中出現,比如心髒和大腦(到底哪個是動物的主體就無所謂了)。對於人,馬還有類似的名詞,而它們應用在個別事物身上的僅是普遍性而已,這些名詞就不算是本體,這些就隻是某個個別公式和某個個別物質合二為一的個別事物,然後這些個別事物就被當作普遍性事物來看待或說明了。作為個體,蘇格拉底已經把和他關係密切的個別物質包含在他的身體之中了。其他的例子也與此相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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