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學習的過程,就應該是這樣的,先從容易懂的個別的感覺經驗開始,然後再去研究在本性上不容易明白的通理。就好比我們做事情,應該先從個別的小善開始做,然後去做那些把小善都歸於其中的大善。我們去探究事物也應該這樣,先從知道的事物開始,然後再去探究不知道的。但是有些人們可以知道而且是作為基本的道理,人們常常是不容易全知道的,而且這裏麵常常有不切實際的道理。但是我們必須在這些不是很明白的知識裏麵,找出知道一些的來作為開始,然後去探索在宇宙中不易察覺的高深的知識。

    在開始的時候,我們就把確定本體的各個因素說清楚了,怎是就是其中的一項,我們現在就要去探究這個。讓我們先來用語言說明一下。每個事物的怎是都是屬於“由己”的。即變成“你”是“由於什麽”?這個你變成自己的原因,就是你自己的怎是。但是這樣來說怎是,說得不完全準確,比如成為“麵”的原因和成為“白”的原因就是不一樣的,那麽因為表麵而具有了白的性質,就不能成為“由己怎是”,如果合起來講“因為這是一個白麵”,也不能成為麵的怎是,因為用“麵”來說明“麵”,這是不行的。要解釋一個名詞也不能用原來的詞的,應該用別的詞來解釋,怎是的公式也要像這樣才可以。所以要說明一個“白麵”就應該說這是個“平滑的麵”,用平滑來說明白,白和平滑就由於一樣,所以成了一。

    但是由於有解釋其他範圍的複合詞(每個範圍就好比質、量、時、處和動作,都有一個底層),我們要弄清楚的是,每個範圍裏麵是不是都有一個相對應的怎是公式,比如“白人”這樣的複合名詞也有屬於它的怎是。試著用X來作為標誌替代複合名詞。那麽X的怎是又是什麽?而且這個說法依然不是一個“由己”的說明。有兩個例子就是不能成為主詞的由己範疇的,一個是加上一個有決定性的名詞,一個是減少一個有決定性的名詞。前一種例子就好比要說明“白”的怎是,但是隻是敘述了“白人”的公式,那麽就等於是加上了一個有決定性質的名詞。後一種例子,就像是用X來替代“白人”然後說X是“白”,這樣就減少了一個有決定性質的名詞,白人固然是白的,但是它的怎是和它成為白沒什麽關係。

    成為X的原因,是不是確實是一個怎是呢?不是。某一個事物明確的所是才是怎是。當一個主題包含了一個屬性的時候,這個複合詞對於原來的“這是”(個體)說來就變得不明確了,比如“白人”就不可以明確地成為那個“這是”,因為這樣的“這是”(個別性)隻可以歸屬於明確的本體。那麽隻有那些對自己的解釋可以作為定義的事物,才可以有怎是。但並不是每個字和解釋的一樣就算是定義(如果要是這樣,那麽無論哪一組字都可以成為定義,伊裏埃也可以成為某個事物的定義)。這就要求必須是對於事物的根本有所解釋才可以。一般的事物都不可以用另一個事物來解釋某個事物。如果不是包含在科屬中的一個品種,就不能有科屬的怎是,隻有包含在科屬內的各個種類才可以具有這個怎是,因為這些不僅是包含在科屬內才得到了科屬的偶然屬性或秉賦,還擁有了科屬的怎是。對於其他的事物來說,如果有了名字,也就應該有一個如名字所說的公式,即“某個主題擁有某個屬性”,要麽就要拋棄簡單的公式,使用更確切的公式,但是這些都不是定義,也不會是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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