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體”這個詞,如果不增加它的含義,那麽至少可以用在四個主要對象上:怎是、普遍、科屬(以上三項常常被固定地認為是每個事物的本體),最後一個是底層。這裏所提及的底層(主題)是這樣的事物,其他事物都可以作為它的範疇,但它自己不能成為其他事物的範疇。既然是事物最開始的底層,就會被當作最真實的本體,這樣的話,我們就得先把底層的本性弄清楚。有一個想法是把物質作為底層,另一個想法是把形狀當作底層,第三個想法是融合了前兩個說法。(舉個例子來說,青銅是種物質,模型作為形狀,兩者合一就是雕像,就是一個完整的整體。)假設先認為形式要比物質優先,更符合實際,那麽一樣的原因,形式也會比兩者的組合更優先。

現在我們已經把本體的性質都說了,展現出它的底層可以是主詞,其他的就成為了範疇。但是問題依然存在,這個說明不全麵,也不清晰。按照這樣的說法,物質就會變成本體。但是如果不這樣說,我們又找不到別的好的說法。把所有的都剝離開,最後留下的就隻有物質。因為其他的都是實物的延伸(比如產品和潛能),長、闊、深這些是度量也不是本體,這些都隻是本體的基本變化罷了。但是長、闊、深作為實體的度量,如果沒有了,那也就不會有形狀存在了。(度量既然不是本體,而形狀的主要組成就是度量,所以說形狀也不是本體。)按照現在的方式來探究這個問題,那麽就隻有物質是本體。在這裏所講的物質,其自身不是個別事物,也不是度量,更不歸屬到要把其他實是說清楚的範圍中。這些範圍都有自己的範疇,而且這些範疇也都各不相同。要把本體說明白,需要其他所有的事物,但是這裏所說的是物質,因此最終的底層,其自身不是個別事物,也不是度量,也不是含有另外的正麵特性的事物,更不是這些事物對立麵,因為反麵的特性隻是偶然會出現並依附於物質。

因此,我們如果接納這種想法,本體就應該是物質。但這沒有任何可能性,因為作為本體來講,最基本的是要有獨立性和個別性。所說的本體,與其認為物質就是本體,不如認為本體是通式或者是通式和物質的組合。物質和通式的組合可以暫時不去考慮,因為通式的本性肯定要先於它。在這個說法上,物質顯然也是“後於”的。那麽我們就要去探究第三類本體(通式),因為它是知道得最少的。

有些被看作是本體的可感覺事物,我們還是要顧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