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們最開始提出的問題就是研究所有的原因是屬於一門學術還是幾門學術,如果說各種原理不能成對,那怎麽能用一門學術來概括呢?

    再說有很多事物,它們是沒有四因的。一個變動的原理或者性善的原理怎麽能用到不變的事物上呢?每一個事物,如果本身或者本身的性質就是善的,那它自己就是一個終極,就成為了其他事物產生和存在的原因。為了某個終極或者目標,就會有所動作,這樣就能夠看見它的變化,在不變或者本性是善的事物上,就不會有所變化,那麽動變的原理也就用不上了。這類原因也不會被用在數學上,也沒人會用“這個比較善,那個比較惡”這樣的理由來解決數學問題,實際當中,也沒有人在數學上涉及到這類問題。就因為這樣,詭辯派(代表人物亞裏斯底浦)常常說數學的不好,他認為如果用藝術來做評判,就算是像木工和鞋匠這樣卑微得不能再卑微的人物,都可以用“做得好”或者“做得壞”來評價,但是數學家就不知道宇宙內,什麽是善,什麽是惡。

    不過,如果各種原因需要有幾門學術來概括,一類原因歸到一門學術中,那我們要問的是,哪一門學術是最早的,哪一門學術最高尚。同一事物就可以用很多原因來說明,比如一座房子,它的動因就是建築師或者造房子的技術,極因是房子的實際作用,物因是土和石頭,本因就是房子的定義。我們可以從以前對於這個問題的探索中得到判斷,四因的學術都可以被稱為智慧的學術。其中有關極因和有關善因的學術,應該是最高尚最權威的,那麽就是說極因和本善是具有智慧性的,就像所有的事物以終極為目的,依據本善而變化,其他的學術就是陪襯,隻能依附於它們,不能和他們相悖。但是如果按照先前關於本體的討論可以看出,事物的怎是是最為可知的原理,它的四因應該才是最具智慧的。因為人們可以從多個角度來認知事物,那些看到某個事物某樣某樣的,比那些看不出來的人,認識更充分;那些可以看到事物某樣某樣的人,也不一樣;那些看到事物怎是的人,對於事物的認識最全麵;而那些憑著數量,質地,其他自然所加或事物本身所顯示出的緣由來認識事物的人,對於事物的認識是不全麵的。其他的事例也是這樣,我們對於每一件事物的認識,就算是可以得到證明的事物,也必須先要認識它的怎是,然後才能認識它的存在。比如說怎麽樣把長方形變成正方形,回答是,在長方形的長邊和短邊各得到一個適當的數,把這個數當作正方形的邊;其他的所有情況也與此相類似。當我們知道了變動的來源,也就是知道了動作和變化,還有每一個變動的發展,這和終極是不一樣的,甚至和終極是相反的。這樣看來,應該就得有幾門學術來研究幾類原因。

    二、說到了實證的原理和原因,它們是屬於一門學術還是屬於幾門學術,這個問題原來也是被爭論的。我所說的實證就是那些被大家用來進行證明的通則,比如每一個事物必須是否定的,要不就是肯定的,還有事物要不就是存在的,要不就是不存在的,這是結論的前提。問題就來了,實證的學術還有本體的學術,是屬於同一門學術,還是屬於不同的學術?如果兩者屬於不同的學術,那我們應該追求哪一門學術呢?其實這些主題說歸屬於哪一門學術未必是合理的。為了要說明這些東西,又為什麽非要說這些專屬於幾何或其他任何一門學術呢?若說不能屬之於一切學術,而又可以屬之於任何一門,那麽對於這些主題在本體這個問題上,我們所認識的和其他學術的也就差不多了。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怎麽才能有一門研究第一原理的學術?我們雖然知道這些通則實際當中是什麽(最起碼在各個學術中正把他們作為熟悉的定理在運用)。但是如果真的要建立一門實證學術來研究這些,這就將證明有些低層級類(相較高層級而言,無確切定義)是可以證明的,有的通則是不能被證明的(因為所有的通則必須要先證明是不可能的)。實證的話,必須要有已經確定的前提作為起點,用某些主題來證明某些事物。所以,凡是由這類證明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應該歸屬到可證明的這類裏麵,因為所有的實證都是憑借通則來證明的。

    假設本體的學說和通則的學說有不一樣的地方,那麽這兩門學說哪個為先,哪個為主?通則是所有事物裏麵最普遍的公理。如果說不應該由哲學家們來證明,那麽又應該由誰來證明它的真假呢?

    三、所有的本體是歸屬於一門學術還是屬於幾門學術呢?如果說需要歸屬到幾門學術中,那麽哪一類本體要歸到哲學中呢?還有,要讓一門學術統轄所有的事物,這個好像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如果是這樣的話,一門學術的實證就得處理所有的屬性。而每一門學術的內容都是根據自身的某些公認通則而來,研究的也是某些事物的主要性質。如此說來,不同類別的事物和屬性就有相對應的通則和學術。主題歸屬於一類知識,前提是一類,而不管這兩類知識是否可以統一到一門學術裏;屬性也是這樣,不管它是由各門學術分別研究,還是各門學術聯合研究,它都是作為一類知識的。

    四、接下來我們要說,我們是不是隻能研究本體還有它們的屬性?舉個例子來說,如果說立體是一個本體,線和麵也是這樣,那麽同一門學術所研究的是不是就應該是這些本體和它們所涉及的各級屬性(有關數理的學術就是來證明這些屬性的),還是說後者屬於另一門學術呢?如果說是屬於同一門學術,那麽研究本體的學術也應該是實證學術,但問題是事物是不能用實證證明的;如果說是屬於不同的學術,那麽研究本體各個屬性的學術,這是一門什麽樣的學術?這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

    五、是否隻有可以感覺到的事物才是存在的,還是說在這之外還有別的事物?隻有一類本體,還是說本體有許多類,就好比有的人認為數理研究的通式和間體也是本體?通式是原因也是獨立存在的本體,這一點我們在最初提出這個詞匯的時候就說過了;有關通式的複雜問題中,最不能理解的就是說在物質世界之外,還有一些事物,它們也和可以感覺到的事物一樣,但是它們是永恒存在的,而可以感覺到的事物則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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