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於所要研究的學術應該列舉出最先需要研究的主題。這裏麵就包括各家哲學的理念,還有前人所沒有涉及到的問題。凡是想要得到答案的人,就應該好好地問問題,以這些問題來作為研究的動力,從而找到答案。如果人們看不到“結”,就沒辦法解開“結”。但是問題的所在就是思想的困難,我們在思想上想不通,就如同被鏈子拴住了,沒有放開的思想,就像被鏈子拴住的人,很難有所進展。因為想要做研究,就要先提出問題,所以我們應該先對問題進行估測;如果不這樣做的話,那就像沒有目的地但是卻想去旅遊的人那樣,茫然不知所措。如果不先做估測,那麽對於自己能不能在一定時間內找到答案,也沒有一個很好的認知。問題的研究,對於經曆過的人來說很清楚,但是對於剛入門的人來說就不清楚。就好像知道兩個人辯論的內容,那就很容易得出自己的判斷。

    有一些問題,我們在導論中也有涉及:一、對於原因的研究,是屬於一門學術,還是幾門學術;二、一門學術,我們是隻要研究它的第一原理就可以,還是也要研究人們認為是理論基礎的其他理論(比如是否可以同時承認或否定一事物及類似事物的許多通則);三、如果一門學術專門來研究本體,那麽是一門學術來概括所有本體,還是需要一些學術共同來概括,如果是一些的話,那麽這些學術之間的關係如何,是不是要給其中一門學術以智慧這個名字,其他的給予其他的名稱;四、是否隻有可以感覺到的事物才算是實際當中存在的,或者另有一個一同存在,這也是必須探討的一個問題;而其他這些(不能被感覺到的本體)是隻有一類,還是有很多類,就像是相信通式和數學對象的人所想的那樣,在可以感覺到的本體和不可以感覺到的本體之間,還有本體,這些問題,還需要進一步研究;五、我們的研究是否隻是研究本體及相關本體的主要屬性,還有“相同”與“有別”,“相似”和“不相似”、“對反”,“先於”(先天)與“後於”(後天)和其他,這些辯證家開始論證時使用並經常考察的通俗的詞語,這些誰來負責給出詳細的探究,而且在探究這些詞語的主要屬性的時候,不僅要考慮它們是什麽,更要詳細研究每一事物是否肯定有一個“對成”;六、事物的原理與要素是不是就是科屬或者是科屬中的一部分,就是那些組成事物但是也可以分離出來的那部分,如果是科屬,那麽這是否就是每個事物所歸屬的最高科屬,比如“動物”和“人”,就是離品種越遠統屬越廣這樣類似的道理;七、我們也必須討論研究在物質的外麵,是否還有另一類事物,這類事物是一種還是數種,在綜合實體之外,是否還有事物(我所說的綜合實體就是那些物質本身和物質說明的事物在一起的事物),或者說在某種情況下,可以在綜合實體之外產生另一類事物,而在有的情況下就不能,這些情況又是怎麽樣的;八、我們要問原理在定義上和在底層上,它的數和類別有沒有定限;九、會毀滅損壞的事物和永恒長存的事物,它們的原理一樣嗎,都是永恒長存的,還是會損滅的事物的原理是損滅的;十、這個問題是最困難也是最令人迷惑的,那就是“元一”和“實是”有沒有分別,就像畢達哥拉斯學派和柏拉圖所提出的,確實就是現存事物的本體,或者說這些並不是事物的本體,恩培多克勒所提出的“友”,一些人提出的“火”、“水”、“氣”才是事物的根本;十一、我們要問第一原理對所有事物普遍適用,還是隻適用於個別事物,還有第一原理是“潛能”還是“實現”,還有所謂的“潛能”和“實現”,是對於變動來說的,還是另有含義,這些問題也有許多不明白的地方;十二、“數”、“線”、“點”、“麵”是不是有本體的含義,如果它們是本體,是否存在於可感覺事物之中,或者與可感覺事物是分離開的。對於上麵所說的各個問題,不僅要得到真實的結論很困難,就連弄明白所有的疑難也很困難。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