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由於我們要探尋這門知識,所以我們就必須了解到智慧是關於何種原因與原理的知識。如果我們仔細看看對於哲人的解釋,就可以找到比較明白的答案。首先,我們先做這樣的假設:哲人知道所有的事物,即使對於每一件事物的細節未必都清楚,那麽誰可以明白別人很難知道的事物,那我們就稱他很有智慧(感覺因為人人都有,而且比較容易得到,就不算是智慧),然後,哪個人更擅長並且更實際地把各門知識的原因教授給別人,那這種人也更有智慧。更深地研究這門學科本身所具有的知識,比研究它怎麽樣來應用所得到的知識更有智慧。低級學術的智慧比不上高級學術的智慧。由此看來,哲人怎樣做,不應該聽別人的,而是別人應該聽他的。

    這些可以用來解釋智慧與哲人的關係。這樣來看,掌握了最高級的普遍知識的人就可以稱之為是博學的人。當然如果說有一物不知道,就不能算是普遍。所謂的最普遍的就是人類所最難知道的,因為這些離感覺是最遠的。特別重視基本原理的學術,又是最精確的學術,相比較之下,學術中所包涵的原理越少,就越精確,比如說算術和幾何。而研究為什麽的學術比那些不研究的學術更有益處,也隻有那些能夠知道所有事情原因的人才可以教誨我們。所有為了知道為什麽而去追求研究的人,知道的才最多,因為這些人為了知道原因,所了解的都是最真實也是最可知的知識。其中,原理與原因是最可知的,隻有明白了這兩種東西,才能夠明白其他的一切,如果要靠次級學術,那這些永遠也不會搞明白。因為次級學術做不到了解每一事物的來龍去脈。研究的最終目的,如果單指某一事物,就是指這一事物的“本善”,如果是普遍而言就是全宇宙的“至善”。總而言之,這門學術就是為了研究原因和原理,而這些“善”就是原因而已。

    這類的學術並不是一門製造學術,這一點從早些時候的哲學家的曆史就可以看出來。從古到今,人們都是先驚訝於自然萬物,然後開始對哲理的探索,起初,他們是對於各種迷惘產生驚訝,然後一點點地進行解釋,一點點地積累,並對一些比較重大的問題作出解釋,比如太陽、月亮是怎麽運行的,宇宙是如何產生的。一個有著迷惘和驚訝的人,當他為自己的愚蠢(神話編錄的都是怪異,愛好這些的也是愛好智慧的)而慚愧的時候,就想去探尋哲理來擺脫愚蠢,由此可見,這些人探索隻是為了求知,並沒有什麽別的目的。這也就證明,這類學術的產生,是在人們的基本生活和精神享受都得到了之後。人們探求智慧隻是為了探求,為了自由,而沒有其他利益,人們為了自己而生存,不是為了別人,所以哲學是為了研究自身而成立的唯一的學術,因為它是唯一的自由探討並加以深究的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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