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教育的過程其實是一種自我教育的過程。孩子的心理感覺能夠在多次進行這種自我教育的過程中得到完善。老師必須參與孩子從感覺轉移到觀念的過程,即從具體到抽象的過程,還應該參與孩子對觀念產生聯想的過程。所以,老師必須想辦法把孩子內在的注意力從其他感知能力中分離出來,並讓注意力集中於所有感知之上。

    對老師而言,掌握一種專門的方法很重要。我們應該在剛剛對孩子進行感覺訓練時就讓孩子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一刺激上。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在教育孩子的時候讓孩子們隻對教學目標產生注意力,如我們在對孩子進行視覺訓練時,必須把孩子的注意力集中在進行視覺訓練的材料上。這就要求老師具備專門的技能,盡最大能力減少對孩子的幹預,同時確保孩子不會在自我教育的過程中偏離正確方向。

    這種幹預的質量是由老師個性構成中的教學藝術決定的。這時,我們才能覺察到一位老師是否具備對個體感知程度的敏感性。在老師的工作中,教授孩子確切的發音和名稱是最不容置疑的任務。一般來說,老師不應該在必要名詞和形容詞的發音中添加多餘的音素。老師應該用清晰且洪亮的聲音向孩子朗讀這些單詞,以便孩子能夠清楚地聽到這些單詞中每個音節是如何發音的。

    比如說老師應該在對孩子進行觸覺訓練的時候明確地告訴孩子哪個是光滑的,哪個是粗糙的。老師可以用各種語調重複這些單詞的發音,“光滑、光滑、光滑”,“粗糙、粗糙、粗糙”。但要注意的是,老師無論使用哪種語調,都要確保發出的音是清晰的。老師應該在對孩子進行區分冷熱的訓練時明確地告訴孩子:“這種感覺是冷,這種感覺是熱,這種感覺是冰冷,這種感覺是溫暖。”然後,老師可以用“熱、非常熱、不那麽熱”一類通用術語對孩子進行講解。

    在對孩子進行訓練時,老師要遵守以下的原則:

    首先,老師在教孩子名稱時要確保孩子能夠根據名稱對相對應的物體產生聯想。隻有當物體和名稱結合在一起時,孩子的頭腦中才能出現一個清晰的概念。所以,老師不能牽扯到名稱之外的其他詞匯。

    其次,老師應該不時對孩子進行測驗,以檢查孩子是否真的掌握了這些知識。這種測驗不應該超出名稱術語所限製的意識域。

    在對孩子進行測驗時,老師應該先檢查孩子是否能把學到的名稱和所表示的實物聯係起來。孩子在學過某種知識後存在一定的遺忘時間,所以老師在對孩子進行測驗之前,應該留出遺忘時間,讓孩子得到短暫的平靜。等孩子平靜下來後,老師才可以指著教過的物體向孩子詢問:“哪個是光滑的?哪個是粗糙的?”如果孩子能夠準確地指出相應的物體,那麽老師就可以確定孩子已經掌握了學過的知識。但是如果孩子沒有這樣做,或指向了錯誤的物體,老師也不需要糾正孩子,而是要選擇過一段時間再教孩子識別。

    為什麽我們建議老師不要馬上對孩子進行糾正呢?因為這樣做是沒有用的。唯一能夠讓孩子成功識別實物的方法就是讓他們重複接受感覺刺激並學習名稱,可是如果這時的孩子還沒有做好心理聯想的準備,那麽即使我們讓他們重複練習,他們仍然沒有辦法成功地把名稱和實物聯係起來,也就是說,我們隻有選對時機,才能達到我們的目的。

    如果我們一定要在這時糾正他們,讓他們知道自己做的是錯的,甚至嚴厲地斥責他們,那麽孩子就會遭受沉重的打擊。這些斥責的詞語在孩子的頭腦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這種印象甚至蓋過了他們需要學習的名稱的印象,並去阻礙孩子繼續學習。相反,如果我們讓孩子在犯錯後保持平靜,那麽他們就會產生清晰的意識,並在下一次上課時自然而然地回想起上一節課的內容。事實上,如果我們指出孩子的錯誤,那麽孩子就會在進行記憶的時候做出一些不適當的努力,這些努力都屬於無效記憶。我們的指責會讓孩子感到沮喪,會讓他們對學習失去信心,所以我們一定要盡全力避免這樣做,以免阻礙孩子的學習。

    再次,如果孩子的回答是正確的,老師就可以讓孩子進行一些和實物的觀念相對應的神經活動的練習,即說出看到的物體的名稱。老師可以指著一樣東西問孩子:“它是什麽樣的?”孩子可以回答:“它是光滑的。”這時老師就可以在發音的方麵對孩子加以指導。老師可以讓孩子先深吸一口氣,然後大聲地說出“光滑”一詞。當孩子說出這個詞時,老師要注意孩子發出的音是否標準,並指出發音中的不足。

    我認為,我們沒有必要按照概念的普遍化把概念應用到孩子的環境中,比如讓孩子接受那些耗費大量時間的課程。有些孩子會在觸摸過幾次物體,甚至隻是觸摸過光滑的卡片和粗糙的卡片後,就主動去觸摸所有物體。他們會一邊摸,一邊說:“這個是光滑的。”“這個是粗糙的。”“這個是柔軟的。”我們需要等待正常的孩子出現這種“探索精神的自動爆發”,等待他們主動對周圍的東西進行探究。處於這一時期的孩子會把每一次發現新物體的過程當作一次美好的經曆,他們的尊嚴感得到了滿足,同時也會更積極地去周圍環境中尋找新的感覺。在這樣的過程中,孩子漸漸成了自發的觀察者。

    想要發現孩子在什麽時間會用什麽方式應用這些概念,老師就應該以最關心的態度觀察孩子。曾有一天,一個4歲的孩子在院子裏奔跑,跑著跑著,他突然停下來喊道:“啊,天空是藍色的。”然後,他抬起頭看著天空,看了很久。

    有一天,我剛走進一所“兒童之家”,就有五六個孩子悄悄地走到我身邊,並用他們的小手輕輕地撫摸我的手和衣服。他們一邊撫摸,一邊說道:“這個很光滑。”“這個很柔軟。”“這個很粗糙。”其他的孩子也走過來,像剛才那些孩子一樣表情嚴肅地撫摸著我的手和衣服,並重複著相同的話。他們的老師想過來阻止他們,但是我示意這位老師不要說話,隻是靜靜地看這些孩子怎麽做。我自己也沒有動,隻是靜靜地站在那裏,對孩子們的自發性智力活動表示默許。我認為,能夠促使孩子自發地進步這是我的教育方法中最大的成功。

    我曾為孩子們設計了一項著色訓練,孩子需要用彩筆把畫中的圖案塗上顏色。有一個小男孩在給樹塗色時選擇了一支紅色的彩筆,他的老師看到了,便馬上趕過來。我知道這位老師一定想對孩子說:“你覺得樹幹應該是紅色的嗎?”但是我沒有讓這位老師說出口,並由著這個小男孩把樹幹塗成了紅色。我認為這幅畫非常珍貴,因為它說明這個孩子還沒有對周圍事物進行過觀察,於是我鼓勵這個小男孩參加色覺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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