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後,在通過贖買等政策完成了社會主義改造後,開始實行社會主義的按勞分配製度。這種分配方式因立足於公有製基礎上,總體上也具有平均主義色彩,也可以防止貧富分化。尤其在同一行業、同一地區、同一級別的情況下,更顯示出公平和均等。但這裏的“勞”即對社會的貢獻又以地位級別的高低為前提,所以又帶有按級別、按資格甚至按權力分配的不平等的色彩。同時,在社會主義建設全麵展開後,當毛澤東看到廣大人民群眾在苦苦追求的革命獲得成功和癡癡向往的社會主義製度確立後仍然麵臨著社會不平等,看到大多數人也確實因為社會總體生產力水平低,全麵建設投資需求旺盛、積累率高而生活水平提高不快甚至有時各方麵關係顯得緊張時,他深深感覺到“按勞分配”違背了他和他所代表的勞動人民的政治理想,使人被區分為三六九等,是一種導致社會不平等以及出現“既得利益集團”和“官僚主義階層”的“資產階級法權”。所以他反對商品製度,更反對這種分配製度,而希望找到一種更公平和平等的分配方式,即“共產主義的分配方式”。

    1957年2月,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講話中指出:在分配問題上,我們必須兼顧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對於國家的稅收、合作社的積累、公民的個人收入這三方麵的關係,必須處理適當,經常注意調節其中的矛盾。國家要積累,合作社也要積累,但是都不能過多。我們要盡可能使農民能夠在正常年景下,從增加生產中逐年增加個人收入。這在基本上是正確的。但在“大躍進”運動展開後,毛澤東的平均主義思想開始凸顯出來。在農村,搞人民公社化運動、農業學大寨運動,取消自留地、家庭副業,甚至鼓吹政治工分。在工廠裏,批判物質刺激、利潤掛帥、獎金掛帥等。總之,他的平均主義經濟思想在人民公社、公共食堂、批判“資產階級法權”等方麵得到了強烈反映。

    “大躍進”受挫後,毛澤東在《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談話》中說:徹底實行按勞分配,有帶來個人主義的危險;在根據地的時候,我們實行供給製,人還健康些,還不為了追求待遇來吵架。解放後,實行工資製,評級了,反而問題發生得多,有些人常常為了級別吵架,要做很多說服工作。時隔不久,他又一次談到這一問題說:我們的黨是連續打了二十多年仗的黨,長期實行供給製……一直到解放後期,大體是過著平均主義的生活,工作都很努力,打仗都很勇敢,完全不是靠什麽物質刺激,而是靠革命精神的鼓舞……這些曆史經驗,對於我們解決社會主義建設的問題,有著很大意義。這表明毛澤東對革命戰爭年代的平均主義做法仍懷著深深的留戀態度。

    “文化大革命”時期,毛澤東的平均主義經濟思想突出表現在初期的“五七”指示和後期的“限製資產階級法權”上。盡管在實踐上他采取十分謹慎的態度,但對於共產主義分配思想的關注絲毫未減。1969年他曾批評“走資派”搞物質刺激、利潤掛帥、獎金掛帥。到1975年時他還講:現在還實行八級工資製,按勞分配,貨幣交換,這些跟舊社會沒有多少差別。

    無疑,毛澤東經濟思想中的崇尚均等的分配思想,既有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中關於共產主義社會機會均等並追求結果均等的合理思想的因素,又有毛澤東當然也包括其他共產黨人對馬克思共產主義理論中有關分配思想的誤解,但同樣不可否認的是,毛澤東在這方麵仍然受到中國傳統經濟思想中的均貧富思想的影響。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