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國曆經幾千年的自給自足的農業自然經濟相適應,也出於緩和階級矛盾、維護政治統治穩定的需要,中國曆史上許多的思想家和改革家主張在分配領域實施均等的經濟政策。

    戰國中期以前,思想家們一般都主張緩和貧富對立。晏嬰在我國經濟思想史上最早提出“權有無,均貧富”。

    孔子認為:“聞有國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在這裏,孔子明確指出了財富分配不均是引起社會不安和騷亂的首要因素,主張協調財富分配問題,並建議富裕者“富而好禮”、“富而無驕”,貧窮者“貧而樂”、“貧而無怨”。盡管孔子沒有提出如何解決財富分配不均,沒有也不可能倡議在全社會進行財富的平均分配,但是,這一問題的提出及其主張卻成了此後數千年裏統治者緩和階級矛盾,思想家們反對貧富不均,甚至農民起義領袖提倡“均貧富”口號的理論依據和思想養料。

    管仲認為:“貧富無度則失”,並提出君主對人民財富要做到“富而能奪,貧而能予”,即“調民事”。當然,這裏的“奪”是國家運用價格政策防止富者獲暴利,“予”是國家以貸放方式給平民以少量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

    商鞅認為:“治國之舉,貴令貧者富富者貧,貧者富富者貧,國強”,並主張以國家賞罰為手段來達到此目的。

    漢儒董仲舒提出:“孔子曰,不患貧而患不均……大富則驕,大貧則憂。憂則為盜,驕則為暴,此眾人之情也。聖者則於眾人之情,見亂之所從生,故其製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貴而不至於驕,貧者足以養生而不至於憂。以此為度而調均之,是以財不匱而上下相安。”作為地主階級思想家,董仲舒不可能提出農民小資產者絕對平均主義的空想,也不可能提出根本消除貧富不均的主張,而是提出了緩和階級矛盾的限田政策,但這在當時是具有進步意義的。此後,由漢至魏、晉、南北朝,思想家們又較普遍地主張緩和貧富對立、抑製兼並。當時社會貧富分配不均以土地財產的分配為基礎,因而限製土地兼並是要求縮小貧富差距的重要表征。到隋唐時緩和貧富的思想不比前世突出,但仍有陸贄揭露了貧富不均的弊害,說:“富者兼地數萬畝,貧者無容足之居,依托豪強以為私屬。貸其種食,賃其田廬,終年服勞,無日休息。罄輸所假,常患不充。有田之家,坐食租稅,貧富懸絕,乃至於斯。厚斂促征,皆甚公賦……夫以土地王者之所有,耕稼農夫之所為,而兼並之徒,居然受利。官取其一,私取其十。穡人安得足食,公廩安得廣儲,風俗安得不貪,財貨安得不壅。”基於此,他提出了“安富恤貧之德”,即“微損有餘,稍優不足,損不失富,優可賑窮”,“凡所占田,約為條限,裁減租價”。這一觀點有著重大曆史意義。

    當然,受統治者維護自身階級利益和優勢地位的局限,均等的分配政策在實踐中往往貫徹不力或大打折扣,甚至反對均等分配的聲音也時而甚囂塵上。

    戰國末年的思想家曾一度為肯定貧富不均的合理性而努力,如荀況、韓非等。從宋代開始,地主階級思想家們大都傾向於肯定貧富不均的合理性,反對打擊富民的政策。與此相對應,廣大勞苦人民開始明確提出均貧富的思想要求並付諸行動,如前麵提到的北宋王小波起義提出的“等貴賤,均貧富”思想,明末李自成起義提出的“均田免糧”思想等,將漢末發端的農民的平均主義思想加以發揚光大,到洪秀全領導的太平天國革命達到了曆史的最高峰。

    中國傳統的崇均戒亂的分配思想對毛澤東經濟思想發生過重要影響。

    革命戰爭時期,分配中的平均主義是毛澤東經濟思想的一大特色。黨、政、軍內部實行計劃經濟式的軍事共產主義供給製,而在根據地、解放區的勞動人民中則根據形勢的變化而不同,但主要是實行自然經濟和簡單商品經濟下的適度幹預政策,如減租減息、軍民兼顧和公私兼顧,保證人民生活和生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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