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在日本確立的華北交涉的最後期限19日之前,日本軍部與政府之間,已經共同確立了武力解決華北問題乃至全麵侵華的政策。雖然中國方麵一再讓步,一再妥協,但是日本侵華的根本政策,沒有絲毫的改變。這是日本決策層在7月11日決定向華北派兵以後,又一個重大決策。正是這個決策,使日本挑起了全麵侵華戰爭,從而將日本拖入了一場錯誤的戰爭,給日本經濟社會的發展帶來了嚴重的影響。

    19日的最後期限到了。日本駐華使館武官喜多誠一找到軍政部長何應欽和參謀總長程潛,粗野地責問中國政府為什麽反對二十九軍與日方的談判,為什麽違背“何梅協定”派遣中央軍進入河北。喜多誠一還揚言,日本對此非常時局已經有了重大決定,如果中國政府抱著等待日軍撤退中國軍隊再撤退的意思,則局勢必將發生惡化。

    對於日本人的“最後通牒”,國民政府采取了低調處理和拖延的態度。19日下午,國民政府外交部派一位名叫董道寧的科長奔赴日本大使館,遞交了一份備忘錄。中方的備忘錄一方麵拒絕了日方的無理要求,另一方麵對和平仍抱著幻想,向日方建議雙方約定日期,在此日期,雙方準備同時停止軍事調動,並將已派武裝撤退回原地。

    蔣介石此時也意識到,這種和平的希望不大,還是應該做好軍事準備。蔣介石私下對何應欽說:對日抗戰,主意已定,對共產黨的處置及戰鬥序列,應早注意。18日,蔣介石在給宋哲元和秦德純的電文中說:“倭寇不重信義,一切條約皆不足為憑。當上海一二八之戰,本於開戰之前已簽和解條約,乃於簽字後八小時仍向我滬軍進攻。此為實際之經驗。特供參考,勿受其欺。”電文顯示,蔣介石對於日本不重信用的理解,是有前車之鑒的。無奈宋哲元不為所動。

    在19日的日記中,蔣介石寫道:“政府對和戰表示決心,此其時矣!人以為危,我以為安。立意已定,無論安危成敗,在所不計。對倭最後之方劑,惟此一著爾!書告既發,隻有一意應戰,不再作回旋之想爾!”

    鑒於事態日益嚴重,國民黨軍事當局開始商討作戰計劃與戰法,並確定了戰鬥序列。22日,第十師、八十三師離開石家莊轉往武強、獻縣一帶集中,二十五師、十七師開抵石家莊集中。22日,蔣介石致電宋哲元,不同意拆除北平城內防禦工事,要求二十九軍“刻刻嚴防,步步留神,勿為所算”。23日,國民政府宣布“懲治漢奸法”,並準備設置“總動員設計委員會”,同時預定派出大員去石家莊主持工事構築。

    在加緊作戰準備的同時,蔣介石又對盧溝橋事變的和平解決,做了最後一次“回旋之想”。23日,在召集軍政大員會商之後,蔣介石認為冀察當局的對日妥協並沒有超出自己期望的界限,於是依照唐生智的提議,追認了冀察當局於11日同日本簽訂的《秦鬆協定》。另外,蔣介石還電令駐日大使許世英晤見日本外相廣田,要求日本政府以“和平解決之願望”,平息中日爭端。

    不料日本外務省官員竟然幸災樂禍地回答:“今後為軍人對軍人交涉,非外交當局時期。”在日本法西斯決心發動全麵侵華戰爭的條件下,所有和平解決事變的努力都歸於失敗。平津局勢不可遏止地趨向惡化。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